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共向507名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7834.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655.63万元,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厅下达贷款目标任务1.5亿元的52.23%。截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已达3.06亿元,累计向3117名缴存职工提供了公积金贷款。
今年以来,我市共向254 名购房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281.40 万元,同比增长1048%。截至目前,雅安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 亿元,支持2864 名职工改善了住房条件。
11月23日,省社保局与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跨行业跨部门合作。通过这项合作,既能让职工办理公积金或社保业务时少跑路,又能通过数据比对维护职工在公积金和社保缴纳方面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进行选择性缴纳。 根据协议,双方数据信息共享,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实时获取在省社保局缴纳社保的单位和人员的信息,通过对信息的比对筛查,督促应缴未缴公积金的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还可及时掌握公积金缴存人退休、患重大疾病等信息变化,作为职工提取公积金的资质验证,职工患重大疾病需提取公积金用于治病时不用再开各种证明手续。 省社保局通过在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申报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信息,筛选出缴存单位中已交公积金未交社保的单位、人员,促进社会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此外,省社保局还可以及时掌握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死亡人员信息,用于筛选参保人员生存状况。 双方还将挖掘大数据资源应用价值,提升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记者 刘春华)
6日,记者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获悉,四川全省25个单位(含省公积金监管处)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部省培训、督促检查、跟踪进度、测试上线、分批接入,6月23日全省25个单位(含省公积金监管处)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 而截至6月27日,13个公积金中心共计受理转出来函1214笔,正常办结833笔,转出资金2253.59万元;9个公积金中心共计发出转入联系函1722笔,正常办结1150笔,转入资金3260.67万元;10个单位尚无异地转移业务发生。 据悉,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为方便跨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安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能极大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外省市转入四川省后,可以同等适用本省提取和贷款政策,比...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7〕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现将雅安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应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高于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下限暂按1,380元/月标准执行;最高缴存基数上限暂按14,078元/月标准执行。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按新的缴存基数执行,并进行调整。 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四、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雅安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测试上线 近期,雅安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测试上线。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主要设置了三大栏目:我的工具、公积金、服务中心,包括公积金查询、贷款计算器、服务网点、贷款楼盘、服务指南、政务公开多个子栏目。“公积金查询”可在线查询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明细账、缴存明细、提取明细、贷款信息、贷款进度,同时可以进行手机号码的变更和密码修改。 缴存职工首先要绑定账户,输入与中心业务系统中一致的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后,中心短信平台(10657565012329)将下发一条验证码,验证成功后即可进行账户绑定。 关注方式: 1、 扫描微信二维码后加关注; 2、“查找公众账号”,搜索微信号“yaszfgjjzx”,即可添加。
为加强我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提高信息化建设效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我单位职工服务。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出纳于5月11日下午在芦山中心报告厅进行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此次学习会,主要培训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系统和单位网上业务系统的有关具体操作和运用,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方面的业务要素、要点及规范,更好地为单位及职工提供增值服务。
(一)房产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1.所购房屋位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抵押登记费为80元/户。2.所购房屋位于其他区(市)县的,以当地的标准收取。(二)评估公司收取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5‰收取。
一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温馨提示::相关单位收取的费用标准(一)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1、担保手续费:100元/户。2、担保服务费: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二)担保公司代房屋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1、成都市区:预告登记费为80元/户;抵押预登记手续费为50元/户;抵押登记费为80元/户。2、其它区(市)县以当地房管部门公布标准收取。(三)公证处收取公证费用1、成都市区:委托公证(委托代领领取房产证和代办抵押登记)费为220元/户2、其它区(市)县以当地公证处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