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提案,政府交办,石棉县依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县城临时停车点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14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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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芦山县城区静态交通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芦山县公安局以“治乱缓堵”“双创”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城区车辆停车秩序管理。 “精心”准备,高压严管。一是集中警力,严管严控。针对城区机动车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秩序乱象,芦山县公安局集中优势力量,综合运用民警、辅警现场处罚、非现场取证、拖移车辆等手段,灵活管理,科学处置,并由交警大队领导跟班作业,对执勤执法、管控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实地督查,迅速在短时间内形成严管、严控的局面。二是错时整治,形成态势。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科学安排警力,采取定人定点、错时巡逻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并在早、中、晚3个时段错时整治,以频率高、密度高、强度高的整治态势,从快从严查处违停行为。三是提炼经验,筑牢防线。总结“以静制动”街道严管工作经验,提炼疏罚结合、点巡管控、长效管控、错时治理等工作模式,将网格化管理责任民警作为“坐标”,充分发挥辅警机动灵活的特点,快速出击、有效打击交通违法的特点,加强迎宾大道、东风路、平安路、滨江路、老城区“四街”等重点路段的管理力度,全面筑牢城区停车秩序管控防线。 “细心”治理,完善机制。一是落实机制,形成常态。全面摸排梳理违停重点时段,制定针对性管控方案与措施,严格落实路段分包责任制、定点定人定责巡查制,明确网格化管理民警、辅警...
雅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核定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雅文物发〔2016〕38号)收悉。为规范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配套停车场停车秩序,缓解日渐增加的社会车辆管理压力,提高车位利用率,为市民营造一个称心满意的参观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的规定,现对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停车场需执行电子计时管理,未安装电子计时装置的不得收费。 (三)停车场需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四)停车场要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收费标准 对参观对象所驾驶的车辆,不分停放车型和昼夜均执行半小时(含)内免费停放;半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2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辆.次。 (二)特殊车辆及免费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前来参观免费停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三)坚持参观优先原则 1、开馆期间,停车场...
雅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核定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雅文物发〔2016〕38号)收悉。为规范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配套停车场停车秩序,缓解日渐增加的社会车辆管理压力,提高车位利用率,为市民营造一个称心满意的参观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的规定,现对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停车场需执行电子计时管理,未安装电子计时装置的不得收费。 (三)停车场需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四)停车场要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收费标准 对参观对象所驾驶的车辆,不分停放车型和昼夜均执行半小时(含)内免费停放;半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2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辆.次。 (二)特殊车辆及免费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前来参观免费停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三)坚持参观优先原则 1、开馆期间,停车场...
雅安市雨城区廊桥智能停车楼在市民关注和期盼下已完工,待特检部门11月10日校验合格后将正式投入营业。该智能停车楼能同时停60台小型车,投入运营后将缓解城区停车难、乱停放等问题,是创建智慧城市的一大举措。开始营业的第一天将免费为全雅安市民开放,凡两吨以下的小型轿车、SUV均可前来体验。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市区南一路的公共停车位长期被附近商家用障碍物占用,让原本就有限的停车位更加紧张,附近居民更是无奈将车停在两条街之外。 23日下午6点,正值就餐高峰期,记者来到市区南一路看到,在规定的停车位上,路边商家分别用垃圾桶、凳子、电瓶车等将门前的停车位占用,禁止不进店消费的车主在门前停车。 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成了“私人领地”? “前面要是停了车,不就挡了我们做生意吗?”其中一位商家如是说。 “商家把停车位占了,我们没地方停,只能停在路边了,看到交警来了再开走。”一名车主说。 记者在该路段观察了十几分钟,发现占用停车位的商家“赶”走了不少想要停车的车主,不少车主便随意把车停在路边,他们表示,因为商家占用了停车位,他们只能无奈地把车辆停放在路边。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阳阳
被占的公共停车位 采访手记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对辖区内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清理相关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在市区西康路东段与滨江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两户商家门前的机动车停车位被多辆电动车“霸占”。“这些电动车是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影响停车。你们占用了,其他有停车需求的市民怎么停车?”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商家随即将非机动车放到非机动车停放位。“要是拒不整改将进行罚款处理。”民警表示,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者观察到,在距离此处的机动车位不远处,便有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但商家为了方便,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在市区西康路中段附近也有不少茶馆、商家,用锥桶、板凳,甚至垃圾桶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占用,供到店消费的市民使用。见此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罗长伟一户户为商家宣传法律知识并告知商家要是拒不整改可罚款。商户们很快都将板凳等障碍物清理,民警也对他们进行了普法教育。目前,雅安公安交警正在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联合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联勤联动,对辖区内商户商家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开展全面整治,并加大力度查处和清理。交警提醒,道路上施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