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及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申领条件:在我县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条件,且已办理居住证或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县外人员。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制证;6、颁发。 ●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3、申领人签署《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4、申领人未满16周岁的,需同户监护人陪同;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除受理对象的《居民户口簿》外,还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材料。 ●办理时限: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川价发[2005]29号,川发改价格[2018]226号。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昨(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根据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从11月起,四川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也就是说,今后在雅安的省内其他市州居民可以在我市申办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在省内其他市州的雅安居民也可以在所在地申办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不用再返回户籍所在地了。据了解,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受理对象是离开户籍地所在的县(市、区),到省内其他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四川籍群众。受理业务为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也不能异地办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符合条件的群众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在“一标三实”系统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未办理居住证和未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记者 周昆
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
1、准备材料(居民户口本、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身份证标准照片 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 2、办理身份证(审验材料、拍摄身份证标准照片); 3、领取身份证(持领证通知到办证点领取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4、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定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