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雅安实现“五年整体跨越”目标决胜之年。我市法治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雅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 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和《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利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落地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利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一本台账各县(区)要组织再次开展古树名木调查,查漏补缺,建立动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落地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利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一本台账各县(区)要组织再次开展古树名木调查,查漏补缺,建立动态保护利用台账,适时调整更新。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古树名木和野生古树群落...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意见》(川办发〔2015〕104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雅茶产业在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雅茶品牌知名度,提高雅茶产业综合竞争力,推动雅安从茶资源大市向茶产业强市转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雅茶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川茶产业振兴发展...
关于鼓励外来投资重点产业项目优惠政策的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更多项目落户雅安,根据国家、四川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外来雅投资合作,开办生产、经营、科研、教学以及中介服务等经济实体的国内外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个人。 第三条 本规...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30日,我市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7〕5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全市启动“1+8”医疗服务模式(即1个城市医疗集团+8个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在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雨城区、石棉县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市建儿科、妇产科、骨伤科、精神科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