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芦山县勇康医院二、业主单位:芦山县卫计局三、项目地点:芦山县芦阳镇四、产业类型:服务业五、主要内容及建设条件:建设业务用房1000㎡,购置医疗设备一批。六、总投资:1亿元七、合作方式:独资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勇 0835-652212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通知精神,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芦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芦山县林业局,全面落实责任,对芦山县各乡镇进行防火卡点的检查。检查中,各防火卡点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并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网络等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高的...
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12月4日,由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常委会法工委、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司法局等26余家单位在县城东门大桥桥头设立宣传点,联合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并启动了首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芦山县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规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三)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留守儿童、进城务...
(一)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照《信访条例》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向来信来访群众宣传、解释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促进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合情合理解决。 (三)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四)...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规划,执行省、市制定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 制定 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方案,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及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核算。 组织实施城镇农村住户的调查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城镇农村住户的调查资料,准确计算全县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施科技、人...
承担辖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执勤安保等任务,救助遇险人员,组织火灾扑救、排除险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开业许可、火灾事故调查、消防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参与处理火灾事故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办)、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