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四川省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我局制定四川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并明确相关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适用于《环保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纳税人。 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关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为更好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管理,进一步促...
业务办理内容 1.符合上述条件且自愿申请成为试点企业的,首次办理无纸化申报前,应填写《四川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申请表》,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2.试点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及相关证明申报前,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税控装置(金税盘或税控盘)对申报数据加注电子签名。 3.试点企业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部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
纸质资料管理 试点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保管出口退(免)税资料,国税机关在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电子退库、函调管理、实地核查、税务评估、税务稽查等事项中需要试点企业提供纸质资料的,试点企业应按要求及时提供。
适用企业范围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自愿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且向主管国税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企业备案,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或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数字签名证书,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实施以来,部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反映部分老合同无法按照35号公告规定办理退税的问题。为解决综服企业反映的问题,促进综服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综服企业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出口的货物,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及现行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的,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发生适用增值税零税...
现将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8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