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雨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雨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附件:雨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2022年11月25日,天全县经科局会同天全生态环境局对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天全县乐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各企业相关负责人:一是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减排措施;二是在预警响应期间,加强治污设施的维护检修;三是进一步强化厂区洒水降尘。 下一步,县经科局将持续强化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按照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雅安市2023-2024年秋冬季第三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雅污防攻坚办〔2024〕11 号)要求:2024年1月28日零时启动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经研究,我区同步启动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待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等相关要求,落实好Ⅲ级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有效减缓污染过程的影响。 二、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活动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雅安市名山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8日
根据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近期气象条件,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将明显好转,区域性污染态势逐步减轻,空气质量转好。 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18年1月4日24:00时起正式解除橙色预警并停止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2月20日,天全县召开2024-2025年第一轮重污染天气预警第二次调度会,会议由县环保委办主任黄胜蓉主持,副县长周雅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县环保委办对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县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进行通报。 会议强调:一是认清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形势的艰巨程度,要切实提高认识,主动扛起责任认领任务,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抓好秋冬季攻坚各项措施。二是紧盯重点任务,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重点和难点。要持续深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精细管控,强化工业减排、工地治理、秸秆焚烧、扬尘管控的巡查处置,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和应急响应。三是高效协同联动,切实抓好问题点位的整改和闭环。环保委办牵头,及时汇总每日检查点位问题清单,形成工作通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强化问题调度闭环,对于省市交办问题,要赓即核实处置,做好资料归档,形成闭环。并对照省市通报问题自查,杜绝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最新联合会商结果,经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商议,根据《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4年1月3日12时起,雅安市2023-2024年秋冬季第二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详见附件)(要求省、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有书面正式文件为支撑依据)。预警级别调整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将继续对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预案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市级部门进行通报,并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内容。请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继续抓好防控,全力做好本地区和重点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有效减缓污染过程的影响。预警启动期间,请于每日下午17:00前认真填报《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2137232@qq.com(雅安大气)。附件: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1月3日(联系人:万顺 闵睿...
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5日以来,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较前期明显好转。市生态环境、市气象联合会商预测:近期盆地周边,市中心城区及邻近县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将明显好转,区域性污染态势逐步减轻。依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中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1月6日12:00时起正式解除黄色预警并停止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特此通知
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2020年1月5日以来,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较前期明显好转。市生态环境、市气象联合会商预测:近期盆地周边,市中心城区及邻近县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将明显好转,区域性污染态势逐步减轻。依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中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1月6日12:00时起正式解除黄色预警并停止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特此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最新联合会商结果,经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商议,结合《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4年1月16日12时起,雅安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详见附件)(要求省、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有书面正式文件为支撑依据)。预警级别调整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将继续对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预案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市级部门进行通报,并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内容。请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继续抓好防控,全力做好本地、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预警启动期间,请于每日下午17:00前认真填报《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2137232@qq.com(雅安大气)。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16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应当督导落实以下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列入《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要按照黄色预警控制措施,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列入年度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