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纳税大厅办公家具和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8262018000176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0-12 16:25 采 购 人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雅安市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139816368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雅安市芦山县政府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纳税大厅办公家具和空调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5118262018000187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1-05 08:54 代理机构 雅安市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35-6522817 代理机构地址 芦山县迎宾大道中段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老师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芦山县税务局 ...
为规范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代开发票环节预征个人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省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季度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季度销售额(营业额)超过9万元的,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 为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继续免征疫情防控期...
致广大纳税人: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相关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5月征期时,已有部分纳税人按照“先行享受、事后核查”的模式预申报免征了2-4月的房土两税;11月征期时,应由纳税人提交正式...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认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 二、关于同一清算单位中清算类型的划分 同一清算单位中同时包含多种房地产类型的,应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三种类型分别计算增...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认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 二、关于同一清算单位中清算类型的划分 同一清算单位中同时包含多种房地产类型的,应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三种类型分别计算增...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 5 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认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 二、关于同一清算单位中清算类型的划分 同一清算单位中同时包含多种房地产类型的,应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4年第4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认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 二、关于共同成本费用的分摊 纳税人分期分批开发房地产项目或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各...
为保证银行保险业营改增工作平稳推进,进一步方便服务纳税人,切实解决营改增后,增值税属地纳税与银行保险业纳税人的管理架构和核算架构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征求部分银行保险业纳税人和市(州)国税机关意见基础上,经省局营改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公告,对银行保险业纳税人汇总纳税问题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