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芦山县政府交办,芦山县审计局对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芦山县龙门乡隆兴村骆家坝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审核情况如下:该工程合同金额为1194400.00元,送审结算金额为934215.0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821184.00元,审减结算金额为113031.00元,审减率为12.10%。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号:芦发展固〔2014〕1487号 建设项目名称:芦山县龙门乡隆兴村委会聚居点绿化。 建设项目业主:芦山县林业局。 建设地点:龙门乡。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栽种绿化树和草被植入,面积13亩。 项目总投资:50万元。
4月15日,四川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常务理事、雅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顾问杨水源率队到隆兴村调研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县老促会、县委组织部、龙门镇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现场调研了隆兴村集体经济养鸭项目,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镇、村两级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杨水源同志对芦山集体经济发展给予充分肯定,杨水源强调,要继续做好、做优、做大集体经济,要坚持产业紧跟市场的思路,多措并举抓好产业发展,扩大产业发展的思路和路径,在现有资源资产和特色产业基础上,继续想办法添措施,把芦山的集体经济抓紧、抓好、抓出品牌。
芦山县卓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经调查,在“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期间,你公司于2013年8月向我局申请使用原龙门乡红星村铜鼓组(现龙门镇隆兴村铜鼓组)国有土地42.52亩用于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未依法申请完善供地手续,且停产多年,土地闲置至今。为合法有效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依法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经现场查看,你公司因债务原因,部分地面资产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搬离现场,目前尚有少量活动板房及其他地面附着物未拆除。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活动板房及地面附着物,交还土地,并依法结算相关土地有偿使用费。逾期未拆除及结算,视为你公司自愿放弃上述活动板房及地面附着物,我局将不予退还前期缴纳土地保证金,依法追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由你公司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30日
为提高中小学师生地震应急避险能力和地震科普知识认知,2月14日,芦山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联合雅安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到隆兴中心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培训。 首先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震防科科长李林对通过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复评的隆兴中心校进行授牌。 宣传、培训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参与师生详细介绍了4.20强烈地震烈度图,现场组织师生开展地震逃生游戏训练、推广防震减灾手势操,科普防震减灾知识。活动结束后给参与活动的同学发放了纪念小礼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丰富校园防震减灾活动,营造良好的防震减灾氛围,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师生地震应急避险能力和地震科普知识认知。
按照芦山县政府交办,芦山县审计局对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芦山县龙门乡隆兴村山溪沟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审核情况如下:该工程合同金额2083079.00元,送审结算金额为2252330.00元,审核结算金额为1912704.00元,审减金额为339626.00元,审减率为15.1%。
我局接受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委托并依据我局对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程序,由我局审计组对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芦山县龙门乡隆兴村骆家坝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于2017年11月9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该项目实施方案经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芦山县4.20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计划与审批事项分类表》的通知(芦发展固〔2014〕975号)批准。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长0.6公里,宽4米机动车路面,配套给排水管网、绿化及环卫设备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140万元,资金来源为灾后重建资金。 (二)、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于2014年6月20日经过公开比选确定四川众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选人,中选金额为850400.00元。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和四川众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2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850400.00元,该项目2014年10月22日取得开工令正式开工,于2016年1月6日通过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的竣工验收。 (三)、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四川众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和统筹推进全省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实现各类国土空间要素精准落地,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我县在《县域内片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启动并编制了《芦山县隆兴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青龙场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双河、围塔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西川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凤头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玉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三江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钟灵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胜利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9个村级片区的国土空间规划。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规划成果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级、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和备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0号)要求,现将规划成果按程序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报...
截至2023年7月2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按照市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要求以及局党组工作安排,2017年12月1日下午,雅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素华深入我局联系贫困村——芦山县龙门乡隆兴村“农民夜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洪,隆兴村村(组)干部及部分党员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潘素华同志结合隆兴村工作实际,从党的十九大主题和重大意义入手,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面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作了阐述。 潘素华同志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各位党员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掀起学习热潮。村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员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确保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