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六日,芦阳镇黎明村后石笋组组民再次以芦山县中弘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公司)在实施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机具通过该组道路时没有与组民打招呼自行通过和没有赔偿为由,私设路障和开车阻路的方式禁止中弘公司车辆通过。经管委会及芦阳镇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无果,为有力推动中弘公司燃气管道建设,确保八月底成功为园区企业提供用气需求。芦阳镇人民政府和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给出综合意见:一是对群众正当利益的述求予以支持,但对集资修路政府没有出钱为由私设路障阻止通行并要求索赔的行为绝不予以支持;二是连续4天的阻工通行,导致中弘公司正在实施的燃气项目(民生工程)工期滞后,已严重影响芦山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阻止通行的行为,已扰乱公共秩序,当事人不立即清除障碍,确保道路畅通,将依法予以打击。
2017年10月26日,芦阳镇黎明村、火炬村分别组织召开2017年拟定退出贫困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大会,两个村镇驻村组长、联系干部、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组、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了《芦山县2017年贫困户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退出验收程序及验收标准。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对2017年拟定退出的20户,66人贫困对象进行逐户民主评议、民主表决,顺利完成了贫困户退出村级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推进了贫困户退出验收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开展。
8月31日,芦阳街道先锋社区、黎明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第十一届社区党组织换届试点选举工作,会议由街道联系社区班子成员主持,县委组织部卢君、何燕同志到会指导,先锋社区、黎明社区户籍党员和非户籍常住党员159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会议首先听取了上一届社区党组织工作报告,随后讨论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委员候任选人预备人选竞职演讲等会议流程,在会党员选举产生了先锋社区、黎明社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两个社区第十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 新当选的两位书记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街道党工委工作安排,带领社区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为芦阳发展继续奋斗。
项目业主单位:芦山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负责人:苏子友 建设项目联系联系人:曾世刚 联系电话:13908165269 联系地址:芦山县林业局
项目业主单位:芦山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负责人:苏子友 建设项目联系联系人:曾世刚 联系电话:13908165269 联系地址:芦山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号:芦发展固(2014)1507号 建设项目名称:芦阳镇黎明新村二期民房建设“三通一平”工程。 建设项目业主:芦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芦山县芦阳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挖土石方合计约29400立方米,填方约18立方米,基础场平、临时施工便道。 项目总投资:49万元。
9月12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调研员雍黎明到挖丰路指导道路抢通工作。 雍黎明在了解挖丰路抢通工作具体情况后指出:一是当前交通抢通保通进入关键时期,要强化使命担当,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坚决夺取交通运输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二是抢险过程中要科学研判,集中力量精准抢通,切实加快抢险机具设备投送,提升抢通效率;三是对已抢通路段,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通畅、运行安全。
4月11日,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对芦阳街道“4.20”强烈地震灾后农房异址重建应拆除旧房复垦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在芦阳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和黎明村村、组干部的配合下,现场查看了黎明村高边组6户、胡沟组16户农房的拆除旧房原址。该村已拆除旧房农户83户,抽查率为26.5%。
9月7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黎明一行深入凤鸣乡调研指导农村产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黎明一行来顶峰村“山妹子藤椒合作社”对合作社的组建、经营运行、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在听取合作社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指出:一是合作社在发展产业的同时要与本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给脱贫攻坚工作树立经济支撑;二是合作社在成立、吸纳成员、务工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当地群众,让当地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效;三是合作社要注重资料管理,规范完善内部运行程序。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尧,区林业局、投促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凤鸣乡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