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汉综执罚决字〔2023〕第5号 当事人:李XX,身份证号码:5131241974xxxxxxx1,男,汉,19xx.x.4,电话:1528127xxxx住址:四川省汉源县xxxxxx。 你(单位)于 2023年5月24日,实施了驶川Txxxx重型货车运输建渣未采取密闭和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5月25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3年5月24日上午10时35分,李xx驾驶川Txxxxx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行驶至汉源县环湖路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和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 调查(询问)笔录,证明:2023年5月24日上午10时35分,李xx驾驶川Txxxxx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行驶至汉源县环湖路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和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证据二:现场勘验笔录,证明:2023年5月24日上午10时35分,李xx驾驶川Txxxxx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行驶至汉源县环湖路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和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证据三:现场照片,证明:2023年5月24日上午10时35分,李xx驾驶川Txxxxx重型货车...
1月24,雅安市雨城区大南街5号底层门面用房国有资产的现场拍卖会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78号(原建设大厦)13楼拍卖大厅举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经过13家竞买者15次激烈竞争,最终以5.04万元/m2 的单价拍卖成交,成交价达610万元人民币,超过保留价294万元,净增长93.04%,大大超过预想效果,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为雨城区重点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审签领导:周聪)
临时店铺被依法拆除 雅安日报讯 近日,相关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决定依法取缔温州商城广场违法违规搭建、摆摊设点行为。 目前,我市已依法拆除了温州商城广场的一家临时商铺,同时,相关部门制定了温州商城广场上临时商铺搬迁的优惠政策。 7月31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公安部门等联合行动,依法对温州商城小区广场内违章搭建的一处临时店铺进行了拆除。 当天拆除的违章搭建的临时店铺,是吉选超市便民服务点,由该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 目前,温州商城广场上还有26处违章搭建的临时商铺未进行拆除,相关部门表示随后的几天将继续加强监管,宣传动员各临时商铺主动搬迁,拆除违章搭建的商铺。 我市在吉选超市后侧的仁义巷建设了小商品市场,共搭建了27个摊位。 为配合温州商城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我市还针对温州商城小区广场搬迁摊位制定了优惠政策:7月31日前主动搬迁到仁义巷小商品市场的摊位,免6个月房租;7月31日后8月5日前搬迁的摊位,免3个月房租;8月5日后8月10日前搬迁的摊位,将不享受房租优惠政策;8月10日后搬离或被强制拆除的摊位,将不再提供仁义巷小商品市场的铺面。 据悉,仁义巷小商品市场铺面位置选择权将根据温州商城小区广场摊位的搬迁时间确定,先搬先选,选完为止。 本报记者
(公示期: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于2014年4月27日17时前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中的图纸需经相关图纸审查机构盖章认可。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名。 本公示仅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人民路31号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 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361558 2227385 附 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雅安市城乡...
民建雅安市委: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智慧农业的建议》(第 104 号提案)收悉,分析存在问题非常精准,提出的措施建议非常到位,我局将全部采纳,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智慧农业发展,在加快数字农业及农村信息化技术应用,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赋能现代农业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性工作。一、顶层有设计。2020年4月,雅安市争取省政府专项资金3,000万元,实施全域数字农业项目,这是全省唯一在市级层面上整体推进的智慧农业项目,按照“一库、一云、一链、一码、一网”的思路,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场景化运用,着力解决盆周山区零星分散农户的农事作业智能化、省力化和高效化问题;利用全方位新媒体传播矩阵和信息加密技术,强化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互动,着力提升“天润雅安”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建立突破时空限制的万物互联的众智共创空间,整合优势资源,着力发展面向茶叶等特色作物种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三农资源一张图、农资农品一码通,实现农业农村治理可视化、智能化、高效化。二、发展有规划。2020年6-9月,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四川农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和四川省农业院信息化所的教授、专家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中国·天润雅安”全域数字农业平台建设·运营规划》,项目的重点场景、数字化运用和功能模块开发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农业全产业链大数据采集...
曹婕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第176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汉源县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针对您提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强化乡村规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发展。一、关于做好规划编制方面(一)加强市级上位规划指引。我市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在现行市级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城乡统筹发展提出了“统筹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区域与灾后城乡人口安置、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目标。在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出了“探索不同类型乡村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乡村国土空间利用策略。(二)开展乡(镇)、村规划编制。积极开展乡(镇)、村规划的编制。机构改革前,全市共编制乡镇规划137个,村庄规划338个;机构改革后,启动镇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全市共开展3个镇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15个“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规划编制试点。(三)做好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在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
程琦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几点建议》(第2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持续推进中心镇建设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0〕17号)要求,在县(区)推荐基础上,市住建局已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按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了分区初步评审,已指导县(区)完成11个候选镇申报方案,待省厅下发正式文件后上报。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围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发展传统文化、释放基层改革活力进行中心镇发展建设,围绕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政和投融资制度改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振兴制度进行中心镇发展改革。力争在2021年培育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2-3个,入围11个候选镇,未来4-5年培育创建中心镇数量达到10个。二、加快推进特色乡镇和村落建设我市在乡镇和村落建设过程中,按照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应保则保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新村农房户型紧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规划设计,选址安全、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功能完善,突出地域风貌和民族特色。旧村落改造尊重原有村落布局和风貌,按照“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的要求,严格保护林盘、田园,保留乡土味,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互融合的原...
徐素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雨城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单位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乡村环境卫生治理问题近年来,按照中央、省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扎实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持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高岗村模式”,全市86个乡镇、554个行政村已实现“高岗村模式”全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二是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优先安排在有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或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城镇周边具备条件的农村污水收集管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在其他农村地区推广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50%以上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科学谋划、整村推进、厕污共治,近两年来全市完成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84017户任务,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7%,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四是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在行政村普遍设立了“村庄清洁义务劳动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自己动手建设清洁美丽家园。五是创新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抓手,按照种养结合、...
近期,各大中小学校陆陆续续迎来了“萌新”报到,一些诈骗分子也开始忙碌起来,“变着花招”对学生实施欺诈行为。有的冒充资助工作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谎称发放奖助学金,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窃取个人信息、骗取钱财;有的抓住部分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心理,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回租贷”等陷阱,“小贷”滚成“巨债”。 在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次发出预警,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第一,不轻信陌生电话。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会要求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遇此类情况,请先向学校老师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不贪图“小便宜”。在各类金融服务消费活动中,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提高甄别和抵制能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得越好听,挖的“坑”便越深。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上了不法分子的当。 第三,不盲目攀比消费。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成长,广大学生要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不要将“开学季”变成“烧钱季”,坚决远离不良“校园贷”。 第四,不泄露个人信息。广大学生要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宝林罚决字[2024]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