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市救助服务站: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104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补齐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短板,改善救助管理服务条件,降低机构运行安全风险,提升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切实巩固拓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成果。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救助管...
市级各部门,雨城、名山、经开区财政局、发改委(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7〕3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7〕35号)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
雅安市财政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雅安市...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为进一步减轻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循序渐进、逐步纳入”原则,经研究,决定将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执行统一的疾病认定标准(...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
教育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平稳实施,切实做好相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普通高考(国家统考3科+选择性考试3科)考试费32.5元/生·科,合计195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费20元/生·科(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科目免费)。未报考的科目,不得...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将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1〕17号 省本级参保单位,省本级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民族医疗卫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经研究,决定将部分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近期,四川省财政厅下达天全县2017年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97.35万元,其中:工程治理经费65万元;专业监测工作设备购置经费32.35万元。天全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16]111号)文件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我县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3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82万元,省级财政133万元。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政府性债务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情况的通报》(川财资产〔2017〕41号),对2017年政府性债务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开展较好的12个市(州)、37个扩权县(市)财政局给予通报表扬,芦山县财政局名列其中。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真,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