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彭勇强带队到先锋乡出路河开展巡河工作。彭勇强一行深入出路河大桥建设施工现场和沿线砂石场,对工程建设进度、周边护坡施工情况和砂石场砂石堆放情况进行了督查。彭勇强强调,基层河长是河流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切实承担起河流保护的工作职责,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有效解决问题,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到河流治理过程中,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彭勇强要求,一是乡村两级河长要按照要求坚持开展巡河工作,抓好辖区内河流保护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问题严重化扩大化。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三是要继续加强矿山尾矿和砂石堆放监管,杜绝乱堆乱放,侵占河道现象发生。
2020年2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西街河河长陈永志同志带领县人大、财政、大树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至西街河大树、片马流域进行巡察。 在西街河沿岸,陈永志河长实地巡察河流状况,重点针对安宁沟山体滑坡及有色金属总厂复工情况。并现场提出要求:一是有色金属总厂复工目前暂未复工,若复工一定要按县上要求备案复工;二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西街河流域企业要自觉树立环保意识,提高排放标准;三是进一步规范滑坡地段的警告警示牌,避免发生意外;四是做好日常巡河工作,及时清理河道垃圾,保持河道畅通,守好自己的河,尽好自己的责;五是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水资源保护工作,营造共同关心关注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3月31日,县委副书记岑永杰对宰骡河开展巡河问河工作。县水利局以及小堡乡负责人陪同巡查。 在实地对宰骡河小堡乡段河道整治、垃圾清理、岸线环境治理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岑永杰就进一步做好宰骡河河长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大汛前河道安全巡查,开展河道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制定措施,逐步整改,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加强砂石巡查和河道疏浚工作,规范处置砂石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加强对宰骡河沿岸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防止乱倾乱倒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河岸岸线生态环境健康。四是加大河道范围内垃圾常态化清理,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11月9日,南桠河县级河长、县政府副县长王骞带队巡查南桠河沿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王骞一行查看了栗子坪沙场及沿线生态流量下泄情况。 王骞强调:一是乡镇和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砂场采砂的监管,手续未办理完成之前严禁开采;二是各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的监督,保证河道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三是加强对沿线畜禽养殖农户的管理,确保粪便不直排入河,保护流域水环境。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青江街道组织青年志愿者在青衣江大坝开展“河小青”巡河徒步活动,旨在呼吁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长江河流。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手拿垃圾钳,垃圾袋等劳动工具,分成小组,沿着青衣江大坝进行巡河,徒步捡拾塑料袋、废纸片、烟头、易拉罐等垃圾杂物。同时,志愿者们还积极向过往的群众宣传保护水资源、爱护环境等生态环保理念,传递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我们的志愿服务中,呼吁大家争做保护长江河流健康的倡导者、参与者。特别是青少年要积极参与生态环保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 开展“河小青”巡河徒步活动,是青江街道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参加此次活动的志愿者共22人,其中党员志愿者9人,下一步,青江街道将继续组织开展此类志愿服务活动,动员更多的青少年积极投身到“河小青”志愿服务实践中,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5月1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冯俊涛带领县政府办、人大办、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深入草科乡田湾河流域调研河长制工作。冯俊涛一行实地查看了田湾河流域石棉段的水质情况及周边环境,并对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整改和部分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冯俊涛要求,一是要全力保护河流生态资源,严查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严格管控各类污染源;二是要加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管理,确保生态流量下泄合规;三是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清理整顿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河长制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四是要加快小水电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部任务。冯俊涛强调,现已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各级河长务必要切实担负起巡河、管河、治河、护河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同时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人员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秀斌参加调研。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ajj/upload_files/article/30/201805/10_20180514100551_1o6lt.jpg" style="float:none;" title="61dad9360394470292cf42bf10fad867.jpg" border="0" hspace="...
8月4日,石棉县委副书记、县长冯俊涛带领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田湾河流域巡河。 冯俊涛一行先后来到田湾乡、草科乡实地查看了田湾河石棉段水质情况、河道通畅情况及沿河两岸地质灾害隐患点。 冯俊涛要求,一是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河流日常巡查、管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突出重点工作,在防汛防地灾攻坚时期,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地灾隐患点排查巡查力度,防范于未然。三是要抓好日常工作,严查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严格管控各类污染源,同时要强化小水电监管。四是要加强对已发现问题的跟踪办理,确保巡河期间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秀斌参加巡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建立和规范乡(镇)、村级河长(以下简称“基层河(段)长”)的常态化巡查工作,有效落实基层河(段)长履职尽责,特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巡河,是指河(段)长或其授权委托的联络员单位通过对责任河道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予以解决,或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或向上级河长报告请求协调解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层河(段)长巡河。各级各部门要提供资金保障,组织、聘请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监管员、保洁员、志愿者开展河湖巡查协查工作。 第四条 基层河(段)长巡河坚持属地管理、问题导向、常态巡查、注重实效的原则,巡查范围为纳入各级河长制的所有河流、灌溉水库、渠道、饮用水源地等。 第五条 基层河(段)长是河湖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员单位负责协助配合。 第六条 各级应当加强基层河(段)长履职培训,提高基层河(段)长巡查履职能力。原则上,基层河(段)长两年轮训一次,新任基层河(段)长应及时接受培训。 第二章 方式、频次及内容 第七条 基层河(段)长开展巡查工作,原则上由基层河(段)长带队开展,联系部门、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协助开展巡查。基层河(段)长巡河采用巡查现场点位、开展问题督导、与群众互动等方式进行,对存在水质污染疑问的可安排或报告相关部门化验检测或调查核实。基层河(段)长因故不能开展巡查...
为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河道周边环境卫生,10月31日,双石镇积极组织镇村组干部开展巡河劝导工作。 工作人员沿着河道边走边查看,对河道两旁的垃圾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清理。针对河道是否有垃圾漂浮物、水体是否发黑发臭、排水口是否有非法排污现象等情况进行仔细巡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动员广大群众一起携手保护水资源。 下一步,双石镇将持续开展巡河护河宣传活动,有效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让爱水护水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3月8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彭勇强带领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一行到先锋乡出路河开展巡河工作。彭勇强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近期出路河河道“四乱”治理、生态流量下泄和禁渔等工作开展情况。彭勇强指出:一是要完善沿岸基础设施,加强河道环境治理力度,确保河流生态环境。二是要督促水电站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生态流量下泻。三是要持续加强对矿山、砂场的管理,严防尾矿和沙石乱堆乱放。四是要加大春季禁渔期对河道的巡查力度,严防非法捕鱼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