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雅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民如对疫情防治有什么疑问和不解,可拨打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咨询;如发现有捕杀、运输、买卖、食用野生动物或在农贸市场等地进行活禽活畜交易、宰杀,擅自组织、参与聚集性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举办或承办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经营单位借机哄抬药品医械、生活用品物价,从重点疫情地区到雅安市人员不按要求进行登记申报和居家自我隔离观察等情况,可拨打各区(县)监督举报电话,相关地方和责任部门将及时跟进处理。 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和相关地方和责任部门理解、包容、善待来自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县区电话簿:
近期,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汉源县教育局积极响应,多措并举,扎实抓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师生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一个统领”。强化组织保障,在县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成立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组,专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组、网格指导组和工作督察组5个工作组,由党员干部挂帅牵头具体落实,成立学校应对疫情工作机构52个,切实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将应对“新冠病毒”疫情作为当前重大事项来抓,及时召开专会,传达学习全国、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近期“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县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汉源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8个文件。 实施“双线宣教”。全县51所学校和69所民办幼儿园通过微信、QQ、电话等线上联系方式加强学生及其家长宣传教育,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及能力,做好学生和家长解释疏导工作,加强舆情管控,维护学校稳定;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30余期,QQ群、微信群、手机等发送宣传信息5000余条,其中微信点击量单条最高达1.2万次;制发《致全县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关于推迟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
1.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2.加强自我防范,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3.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4.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5.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的接触。6.乘坐电梯后,应及时洗手、消毒。7.疫情期间,电梯维保人员维保电梯不易,工作量较大。请广大乘客爱护电梯,照顾好同行老人、小孩,切勿踢、踹、破坏电梯。电梯发生困人时,请通过轿厢内应急通话按钮求救或用手机拨打维保单位应急电话、值班电话求救,并听从救援人员指挥,耐心等待救援,切勿盲目自救。8.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关注乘客健康状况,对发热人员有乘梯需求(如医院),且条件允许的,可独立设置一部发热人员专用电梯,并加强对该电梯的维护和管控。
1月2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显泽深入五龙乡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五龙乡,罗显泽详细查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五龙乡党委、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关于疫情排查、医疗救治和物资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罗显泽强调,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有力有效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输入、扩散和蔓延,确保全县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罗显泽要求,一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将排查任务细化到户、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开展对外来人员特别是疫区返乡人员的排查,从源头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可防可控。二是要按照“堵住源头不输入,一旦输入不扩散,医护人员不感染,及时救治不死亡”的四不目标,严格落实预测预警、监测检疫、安全防护、物资储备、信息沟通等措施,细化完善防控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科学进行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四是要压实属地防控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严阵以待、严防死守,推动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 第一条 举报对象 1.凡2020年1月18日以来,从湖北来天全人员和去过湖北后返回天全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2.凡2020年1月18日以来,途经湖北返回天全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3.不是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返回天全的人员,但是密切接触过湖北返乡人员,并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未到制定的疫情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或刻意隐瞒病情的人员。 第二条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座机:0835-7223201;手机:18783501118)举报,也可采取“指尖天全”微信公众号“天全新闻”栏目“爆料”通道留言等其他方式举报。 第三条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县疫情应急指挥部治安与流动人口管理组及相关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第四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对恶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