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欧天然林项目小额信贷第二批资金29.8万元到位,截至目前,小额信贷资金已到位61.8万元,将大大地推动我县项目区灾后重建工作。(审签领导:杨明江)
据悉,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成都办在本月12日召开的社区发展项目审批会上,宝兴近期上报的8个项目全部获准实施,总投资28万元,其中:欧盟赠款236655元。这8个项目中有人蓄饮水项目2个,获赠款82020元;公路新修维修项目3个,获赠款119940元;若必四组建打面房1个,获赠款23398元;分别在星火、老场建文艺宣传队1个,获赠款11297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地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文化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精神文明,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上述资金已于5月24日全额拨入“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宝兴办公室专户。
该项目新建城市道路长约913米,宽20米,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浅沟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景观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
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市政道路7条6.16km,水系湖面6.5万㎡(北湖3.5万㎡,南湖0.8万㎡,水系2.2万㎡),绿地景观57.9万㎡,公园绿道6km(内环1km,外环5km)。
一、采购项目名称 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征集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询价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认可四川鸿意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质疑函》的相关内容,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后续将重新修改询价文件,发布询价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835-2360357 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西康记忆局部效果图5月28日,久阴乍晴,阳光露脸,几名工人正在对浇筑模板进行加固……这是当日记者在西康记忆生态文旅街区配套建设项目(陇西河青鼻山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以下简称“街区项目”)施工现场看到的一幕。抢工期赶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当日,记者来到位于城区三清路的街区项目施工现场,只见工程车来来往往,一阵阵机械声在耳边回响,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岗位忙碌,合奏出一曲令人振奋的劳动颂歌。在工地的一块空地上,项目负责人张松林正在与监理单位一起召开工程对接会,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他告诉记者,该项目施工以来,为加快工程进度,项目部坚持一天一例会一小结、一周一调度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奖惩,科学组织、合理调配、精心施工,全力以赴保工期,力争工程早日完工。工程对接会后,张松林便开始了每天的例行巡查。“街区区域总面积约55.5亩,新建房屋约5万平方米 ,设计有步道、绿化、景亭、观景平台等。”张松林一边走一边向记者介绍。 山体旁、挡墙处、河堤边……张松林在施工区走走停停,时不时与工人沟通交流,查看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在道路挡墙施工处,他发现混凝土挡墙振捣密实度不够,当即要求工人停止施工,并现场指导他们振捣。“虽然工人们很辛苦,但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施工质量,我们必须严格对待每一个细节,把好每一道关口。”张松林告诉记者,要沉浸到项目中,多去现场看看,这是整个项目部的工作原则。面对任务重、时间紧的巨...
“项目年”里抓好项目落地是关键,但投资项目“落地难、建设慢”却是阻碍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症结,如何打破“最后一公里”,实现目标?促进落地,服务是根本。23日,雅安市重点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启动,我市正式推行重点投资项目代办制。对一批即将落地的项目,代办中心将提供怎样的服务,如何实施和推行?记者围绕代办制专访了市重点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代办员余小琴。记者:我市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要建立重点投资项目代办制的?余小琴:今年是项目推进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创新完善“项目年”工作机制,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需经省、市、县多级多部门审批。部分投资者由于不熟悉审批流程,审批过程中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推行重点投资项目代办制,可以在投资者和审批部门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让“投资者跑项目”变为“我来跑项目”,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审批效率。记者:哪些项目可以代办?余小琴:根据《雅安市推行重点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方案(代拟稿)》,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代办项目可以交由我们代办;可全程代办,也可部分委托代办。记者:代办主要是办哪些手续?余小琴: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印章刊刻,以及涉及的卫生、环保等前置手续。另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也可代办,包括本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从立项...
除国家审批项目、高速公路项目、省直管重点项目以外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许可
行政编码:00887035-0-A-0030000
一、公路工程设计审批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四)交通部《关于简化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130号)第一条“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国道主干线、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由交通部负责组织审批;其他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