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二维码”地方热点问答 (第一批) 问:异地施工是否需要缴纳工会经费? 答:(一)根据川工会发〔2014〕27号文件规定:在2014年内,省内跨市(州)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属项目单位,如已在注册地依法按时足额解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且在施工地无新增用工,凭注册地工会或地税部门开具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和市(州)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工程项目所在地地方工会应予认可;在施工地如有新增用工,项目单位应按规...
《四川省人 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应对新 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规定,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 疫情防控期 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现就免征2021年及以后年度 疫情防控期 间房土两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渠道,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方便纳税人网上、掌上办税,四川省国税局最新开发了“四川国税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12366纳税服务APP”。2017年12月1日起,“四川国税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12366纳税服务APP”将作为全省国税系统网络端面向纳税人应用的唯一纳税服务平台和掌上客户端,全省国税系统原开发的各类移动办税服务APP将全部停用并下架。全省国税系统网上办税服务厅访问网址统一为:www.sc-n-tax.gov.cn,网页访问栏...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国税系统正式实施,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同时作废。
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咨询方式,畅通省内通办的业务咨询和权益维护渠道,公告规定,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省内通办涉税事宜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在全面对接总局7大类53个同城通办涉税事项和4大类21个省内通办涉税事项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前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等综合因素,以及省内通办的现实可行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将7大类212个事项纳入省内通办,具体事项在附件中有详尽列举。因业务或技术原因,部分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理(见附件3),对这部分事项,纳税人可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预约办理。
“省内通办”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切实转变管理角色,改变属地管理方式,打通区域限制,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属地限制的办税服务。
2016年1月以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省内通办的相关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在鼓励纳税人网上办税的同时,总结各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对内下发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行“省内通办”的步伐,并对适用的业务范围、办理单位等进行了明确。为了进一步推行好该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2017-1-4 有效 为了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6号)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成都、德阳、绵阳、泸州、广元、阿坝、攀枝花、达州、内江、眉山、甘孜、遂宁、自贡、乐山等14个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