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最新联合会商结果,12月19-26日盆地内气象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新一轮区域性污染过程,影响区域为盆地大部城市。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预警分级、发布、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2月20日零时启动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预警解除时间待定。请相关县(区)、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详见附件1)(要求省、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有书面正式文件为支撑依据),全力做好本地区和重点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有效减缓污染过程的影响。预警启动期间,请于每日下午17:00前认真填报《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2137232@qq.com(雅安大气)。附件:1.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2.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电子版) 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3年12月19日(联系人:万顺...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省监测站最新会商气象研判结果,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20日12时解除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警解除后第一个工作日12时前,请相关县(区)、经开区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表》(填报内容均为本轮应急处置启动后的累计数据)至联系邮箱,并持续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减少颗粒污染物排放、减缓重点污染源累积影响。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20日 (联系人:万顺 闵睿,联系电话:0835-2239845)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月27日起,气象扩散条件转差,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有中度污染风险。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预警分级、发布、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4年1月2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请相关县(区)、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详见附件1)(要求省、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有书面正式文件为支撑依据),全力做好本地区和重点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有效减缓污染过程的影响。预警启动期间,请于每日下午17:00前认真填报《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82137232@qq.com(雅安大气)。附件:1.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2.雅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调度表(电子版) 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1月27日(联系人:万顺 闵睿;联系电话:0835-2239845)附件1雅安...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省监测站最新会商气象研判结果,我办决定于2024年2月4日零时解除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警解除后第一个工作日12时前,请相关县(区)、经开区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表》(填报内容均为本轮应急处置启动后的累计数据)至联系邮箱,并持续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减少颗粒污染物排放、减缓重点污染源累积影响。 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2月3日(联系人:万 顺 闵睿,联系电话:0835-2239845)
2022年11月28日,为积极开展荥经县重污染天气管控及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县重点钢铁、建材、有色和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企业:荥经华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雅安众利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进行巡查,查看了企业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等情况,其中雅安众利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产,均未发现异常。我局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进行安全、环保设施排查,并加强日常安全、环保、疫情防控工作。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月11日至17日可能出现持续污染,污染程度可能达到中度,早晚时段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示和《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中相关规定,现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月11日18:00开始),并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为做好此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即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
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2018-2019年冬春季第三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认真落实市局工作部署,统筹谋划、迅速行动,于2019年1月7日下午18时,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执法保障。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针对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要求,明确自身职能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响应要求,落实工作职责,抓好道路扬尘、油烟防控等专项治理。二是责任分解,同步联动。将责任分解到各中队,要求针对各自重点管理区域,采取措施跟进污染减排防治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动态。强化统筹管理,对应急响应安排部署、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进行动态监督、动态调整。三是强化督导,现场检查。由大队法规室牵头组成检查组,深入辖区学校、餐饮商铺、项目建设工地一线、园区主干道等重点区域,现场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督办、现场解决。四是做好协调,高标提质。积极协调市政公司,要求组织力量,定时间、定标准、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学校、建设工地周边进行道路日常保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高标准、严要求、保质量,确保辖区空气质量得到提升和改善。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大队将进一步总结不足,改进方式方法,细化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执法保障,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保障和守护滋润雅安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此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各有关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响应措施,7月4日,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对砖瓦制造等涉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企业应急响应启动、生产线停产情况、运输车辆停运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企业:一是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内容;二是要加强环境管理,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11月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做好秋冬季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与气象等部门的业务合作、信息共享和预警会商,21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部门要巩固加强现有“未来7天”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效果,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准确率,持续加大对大气质量管理和空气污染应急支撑力度。 为有效应对今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通知明确,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社会化运维机构的质量管理,做好监督监管工作,认真考核运维质量,确保各项质控措施和制度有效执行。各社会化运维机构不得修改仪器参数,若发现处理仪器设备异常,要将异常情况信息第一时间反馈当地环保部门,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客观、有效。 同时,要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特别是在秋冬季重污染高发时期,坚决杜绝出现无故或长期中断监测的情况。 加强数据审核和监视,综合研判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完善测管协同机制,健全数据审核和监视值班制度,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异常数据处理机制,发现数据异常,第一时间报告,综合分析异常数据产生的原因,分类施策。 一旦确定不是监测仪器设备造成数据异常,要及时报告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监测异常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异...
根据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近期气象条件,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将明显好转,区域性污染态势逐步减轻,空气质量转好,未来几天将以“优”和“良”为主。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17年12月4日24:00时起正式解除黄色预警并停止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