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公积金服务新模式,在做好基本业务系统的同时,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打破信息壁垒,通过雅安市资源共享平台,已实现市不动产房屋信息、不动产存量房网签信息及不动产增量房网签信息等三类信息的数据共享。今年以来,已调用相关信息9万余次。 实现数据共享,一方面提升了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核查的准确性及辨别真伪的能力,让骗提骗贷、弄虚作假等行为失去滋生的土壤,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风险。另一方面,有效减免公积金业务申办资料,推动办事流程简化,助力办结时限缩短,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与更多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努力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增强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住房基本消费的资金支持、互助和融通的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川建发〔2007〕9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管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审核、记载并核算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为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对账、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受理投诉,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第四条 市公管中心设立的各区、县管理部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五条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双限房、二手房、单位存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
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合作,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2023年,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雅安中心)不断强化川渝毗邻地区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推行政务服务改革,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极大提升了川渝两地职工跨区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便捷度。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加持下,雅安、重庆两地从未停止改革创新和共建共享的步伐。在反复融通、交流、合作中,真正实现了“雅渝通办”,变“两地跑”为“一家亲”。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建领航强根基,融合赋能促发展。近年来,雅安中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领航,凝聚一体化发展共识。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当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深入参与者、有力推动者、积极贡献者。雅安中心既强化统筹协调又落实责任分工,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明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建立了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台账、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细化任务、硬化措施,做到挂图作战、按表推进。只有互相学习、结对共建,才能扬长避短,促进服务能力大提升。雅安中心先后与资阳、眉山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联学共建主题党日...
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按照依法建立、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群体,形成依法缴存、有效使用的政策体系,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和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 单位应把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 全市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须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在规定比例和基数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用人单位须把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条款,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率先实现全员覆盖,并将合同聘用制人员纳入缴纳范围,劳务派遣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将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所属管理部门或单位要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要不分用工性质,为所有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稳步推进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 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 规范缴存管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职工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阶段性放宽贷款额度核定限制。2025年6月30日前,职工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满足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的限制。 二、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阶段性放宽购房提取范围。2025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的房屋交易不适用本政策。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取得日期为准。 (二)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职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取消购房地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支持缴存职工自主选择按年、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特此通知。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2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消息,为尽可能遏制病毒传播,请广大市民通过雅安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目前,我市公积金职工开户、封存、启封、缴存、补缴、基数调整、人员信息变更以及缴存/贷款/提取信息查询、退休提取、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再交易房提取还贷本息、主借款人签订对冲还贷协议、还款卡号变更、提前还款委托代扣等业务已实现网络办理。同时,自2月3日起,要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业务的缴存市民要先通过电话进行预约。缴存市民尽量错开办事高峰期和疫情期间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业务,如确需在疫情期间现场办理业务的职工,请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预约电话:0835-2220305、0835-2863031。记者 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