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市加大了借牌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一是对53家施工单位在招投标活动和施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罚款共计4300余万元,对部分评标专家在评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省发改委进行处理。二是对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雅安市汉文化广场棚改房工程(一期)、湖南湘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施工A标段中实施清场处理。(招投标科)
2023年4月6日,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多部门对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天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和天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打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汇编资料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小组工作人员强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招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截至2月底,我县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比选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共4个,项目总控制价为498.41万元,中标价为380.15万元,节约资金共118.26万元,节资率为23.73%。其中: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1个,项目控制价为85.00万元,中标价为64.80万元,节约资金20.20万元,节资率为23.76%;实行公开比选的项目3个,项目控制价为413.41万元,中选价为315.35万元,节约资金98.06万元,节资率为23.72%。
7月12日,全市招投标监督工作会议在市发改委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近五年来招投标监督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会上,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就“加强招投标综合管理”、“履行招投标监督执法职责”、“加强有形交易市场建设和开标现场管理”作了会议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招监委副主任黄剑东同志通报了近期招投标突出问题;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招监委主任刘锐同志就如何加强监管和纪律作了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招监委副主任刘光远同志就近期加强招投标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落实;各级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案件查办,推动我市招投标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市招监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招监委主任、副主任和招监办主任,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2015年1-11月,我区共实施公开招标项目共43个。其中项目预算评审控制价为5.4411亿元,中标价为4.6574亿元,节约资金0.7837亿元,节资率达到14.40%。
5月16日,宝兴县硗碛乡嘎日村绿化采购项目按照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定程序,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由硗碛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完成了招投标工作。 该项目是2017年9月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扶持和提升嘎日村旅游产业发展,增加移民旅游经济收入为目标,对达瓦更扎沿线进行绿化处理,规划种植红枫1200棵、马尾松310棵、多年生适合高原气候的花草树种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40万元。现场有17家川内市政园林等公司报名投标,经逐家谈判和两轮报价最终以21.68万元中标。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发改法规〔2023〕11号)的精神要求,持续推进工程招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对存在限制排斥投标等问题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活动。 严格进行招标文件监督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第一至四批)的通告》文件精神,指导2023年挂网招标的43个房建和市政项目的招标文件,督促招标人修改和更正招标文件中存在的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切实优化雨城区房建和市政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 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督促各项目业主认真开展自查。并加大力度开展项目核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检查活动,重点从招标事项核准、招标代理机构确定(自行招标的除外)、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同签订、投诉举报(信访)情况、投标文件、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检查包括雨城区三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的现场招标资料和人员情况,共检查发现39个常规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35条问题。 构建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刻不容缓,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不断优化雨城区房屋建筑和市...
石棉县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责任清单 序号 2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 责任主体 石棉县水利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备案材料、招标程序、招标技术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事后监督责任: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8863046
10月30日,擦罗乡晏如村环境改造和提升工程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该项目包括改造晏如村老村委会、新建晏如小广场、新建停车场等工程,财评预算价为32.2万元,在竞争性谈判中,以31.9万元中标。擦罗乡将与承包方进行积极协调,督促施工队伍赓即进场施工。该工程工期45天,预计12月上旬完工。
发改电〔2020〕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招标项目现场交易活动、推行网上办理、减少到场要求等措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要认真落实本地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对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 二、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软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