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9年11月22日18: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进行机房搬迁。为保证您在停机期间正常开具发票,请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停机准备。 一、提前申领足额发票 纳税人结存发票数量不能满足停办业务期间正常经营需要的,请务必在2019年11月21日17:00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足额发票。 二、及时更新离线时长和限额 请在2019年11月21日17:00前在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上更新离线设置信息(离线开票时长和限额),并及时下载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税务部门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持力度,制定以下措施。 一、继续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决定实行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并申报税种 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核定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等规定,《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结合四川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原四川省地方税...
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卫东,省局第六联合督导组组长曹雪峰一行赴雨城区调研,市、区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在听取雨城区税务部门负责人介绍区税务系统现状之后,郑卫东指出,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基层要克服困难和矛盾,对机构改革进行好动员和部署,各项改革任务要细化和落实,按照前期制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序有力推进。 郑卫东强调,基层是改革的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核定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现将四川省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收优惠办理方式。 二、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在后续管理中,根据相关留存备查资料,先自行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现将四川省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收优惠办理方式。 二、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在后续管理中,根据相关留存备查资料,先自行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