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答问 2017-07-18 19:12 来源: 财政部网站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财政部对2004年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作了修订,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修订18号令? 答:18号令施行后,对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政府采购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需要对18号令适时进行完善。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任务、“十三五”发展的新理念和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都对优化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加强采购活动中的权力制约、落实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基础性部门规章,18号令亟需进行修订。 二是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需要。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的思路,不...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肖捷 2017年7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肖捷 2017年7月11日
见附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灾后重建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确保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灾后重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6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有效预防腐败。 二、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一)实行并联审批。灾后重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审批涉及的发展改革、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督等部门,要按照行政效能建设和并联审批的要求,同时受理项目业主提供的申报要件,尽可能缩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间,为项目招标投标预留充足的时间。 ...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已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将陆续启动。为务实、高效推进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实施,确保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有序,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管理、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二、灾后重建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凡达到招标或比选规模标准的,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都必须进行招标或比选。 三、属于省审批(核准)的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授权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核准招标事项并履行监管职能。 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情形的,经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可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第197—1号令)的规定和标准文件进行比选。 五、不满足招标也不满足比选时间要求、必须立即实施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经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可不招标不比选,直接确定承包人。市(州)人民政府不得向下授权。 六、经市(州)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