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监测数据显示,11月我市基础农产品收购价格总体上有升有降。据了解,我市大春收购已基本收盘,后期收购价格略高于前期,如稻谷后期收购价为0.78-0.80元/斤,略高于前期0.03元/斤,与去年同期比较,上涨了0.04元/斤,涨幅在5%左右。其他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均比上年同期有不同幅度上涨,涨幅较大的有花椒、奶花豆、大白菜、长毛兔等,涨幅均在25%以上。今年我市农资价格一直呈现平稳和略有下降的...
当前,灾后重建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入了快速推进阶段,多个大型建筑工程集中进入基础和主体浇筑阶段,对商混的需求量达到平常的2-3倍,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受交通运输、电力等因素制约,导致市场砂石供不应求,价格有所上浮。针对这一情况,市发改委迅速进行安排部署,一是会同区县发改部门,重点对芦山、天全的地方建材价格干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巡查,要求砂石企业严格遵守地方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政策,确因刚性成本上...
当前,灾后重建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入了快速推进阶段,多个大型建筑工程集中进入基础和主体浇筑阶段,对商混的需求量达到平常的2-3倍,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受交通运输、电力等因素制约,导致市场砂石供不应求,价格有所上浮。针对这一情况,市发改委迅速进行安排部署,一是会同区县发改部门,重点对芦山、天全的地方建材价格干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巡查,要求砂石企业严格遵守地方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政策,确因刚性成本上...
日前,市局二级调研员罗明同志带领价监科、政策法规科相关工作人员对名山区局、经开分局就我市“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督导组听取了名山区、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汇报后,罗明同志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督查意见,一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和价格行为指引工作,指导转供电主体加强对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和价格行为的理...
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节日临近,为规范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相关违法行为,现对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秩序,打通传导降价降费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堵点、难点,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10月13日,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电力公司召开了全县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全县转供电主体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汉源县转供电环节价格摸排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解读了转...
为做好特大暴雨后我市灾后复产重建工作,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打击哄抬物价行为,8月23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宝兴、芦山、雨城、汉源等受暴雨影响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灾后价格监督检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检查了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小型商店销售的肉、禽、蔬菜、食盐、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以及其台账情况。经过检查,市场内出售的各类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价格秩序良好,价格基本平稳(猪...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范围内各酒店住宿、餐饮、景点等相关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