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科科长余俊同志到采购中心开展常规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上,余俊同志就市财政局交叉检查出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并要求采购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财政局。全体人员还共同学习了相关文件,并逐条进行了讨论。
2025年10月全区完成政府采购41次,其中:竞争性磋商9次、询价1次、单一来源1次、框架协议30次,预算总金额1081.45万元,成交总金额993.88万元,节约87.56万元,节约率8.10%。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川财采[2016]1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阶段性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检查、考核和评价任务。 此次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对代理我县2015年3月-12月31日止政府采购项目的7家代理机构共10个采购项目,从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合同管理、保证金、档案、质疑...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的同志和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专家共5人组成。本次监督检查、考核针对2015年3月1日--12月31日代理全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选取了市本级和5个县(区)共16家采购代理机构的65个项目。绩效评...
明确责任 依法采购 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更高标准谋划和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实现我县政府采购程序合规合法,过程公开公平,结果客观公正。 一、理清思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明确了采购人落实采...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执行程序的规范化水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理解与运用,5月26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全市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内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专家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分享了采...
2022年,雅安市芦山县采购中心结合“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对采购过程开展全面自查,“三建三实”助推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一是建牢规则体系,扎实制度牢笼,再破作风顽疾之“困”。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各环节服务事项、服务流程与服务标准,中心从政府采购业务受理、组织、评审、监督四大环节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制定《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分级授权、集体决策控制管理制度》...
2025年9月,全区完成政府采购33次,其中:竞争性磋商10次、框架协议23次,预算总金额750.14万元,成交总金额716.94万元,节约33.20万元,节约率4.43%。
为优化政府采购工作,股室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省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高效办事、优质服务、改革创新,按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新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工作。 截至目前政府采购预算:12262.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167.22万元,节约资金:1095.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