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17)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正在开展的全市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此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是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从1月1日至3月31日。据市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将向社会公布立案、投诉和执行环节的热线电话,确保农民工维权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在立案环节,立案热线电话全天(包括节假日、双休日)24小时开通,为农民工维权建立起立案“绿色通道”,提供电话立案、口述立案、上门立案等方便农民工的立案方式。采取当天起诉当天立案等措施,优先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使农民工维权案件尽快进入审判程序。对追索劳动报酬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全市两级法院将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依法免缴、减缴诉讼费和执行费用;对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要求农民工提供担保。市中院新闻发言人还说,全市两级法院将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组成农民工维权案件专门合议庭或速裁庭,力争当天受理、当天审理、当天结案、当天执行。法院还要成立农民工维权专项执行小组,在春节前执行一批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倡导执行法官“岗上过春节”,及时为农民工解决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要建立与政府、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商机制,及时通报受理的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争取协助、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0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6月12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就批复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批复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2018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先予仲裁”裁决应否立案执行的请示》反映,该院辖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下半年陆续受理了一批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经“先予仲裁”程序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难以把握。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先予仲裁”不是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应作为执行依据。因考虑属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复杂、重大,特向我院请示。 司法对仲裁的依法监督、支持和执行是维系仲裁制度良性运转的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与仲裁有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严格规范各地法院依法行使仲裁司法审查权,在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框架下,依法保障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执行力,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院对请示所涉网络借贷合同“先予仲裁”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执行局迅速赴北京、浙江、广东等多地法院进行重点调研。调研中相关法院反映,近期大量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
石棉县林业局参加“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讨论会 6月13日,石棉县林业局参加县检察院召开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讨论会。 会上,县检察院邓海平传达了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范围和重点,以及此次专项活动的具体安排,并结合近年来已案发的案件,分析犯罪发案的原因和监管的漏洞,要求建章立制,不断地完善高风险部门的监管力度。 随后,县林业局表示,将按照活动要求对已办理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登记造册,自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犯罪线索,接受检察机关对移送、立案的监督,切实防止以罚代刑;积极配合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荥经县纪委监察局 立案调查安靖乡安乐村党支部书记魏洪元、村主任罗华 近日,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中共荥经县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安靖乡安乐村党支部书记魏洪元、村主任罗华清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中共荥经县纪委 2015年7月30日
工商执法人员对网站、网店进行检查2017年12月12日,我市与全省同步启动“红盾春雷行动2018”。其中,整治网络购物秩序被确定为其中一项子行动。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1日,在整治网络购物秩序专项行动中,我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罚没金额5.867万元,有效维护了我市的网络购物秩序。【案例】为吸引患者就医医院发布虚假网络广告2017年12月,雨城区工商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我市某医院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宣称其为“国家公立甲等医院”。经查实,该医院实属私营公司而非公立医院,实为“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该医院为了吸引患者,通过互联网对外宣称其为‘国家公立甲等医院’,并在主城区及部分乡镇发布该医院为‘四川大学华西雅安分院’的虚假广告,通过误导吸引了不知真相的患者就医,获取非法利益。”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我市工商部门立即依法对其作出“停止违法广告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的行政处罚。【举措】多措并举维护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省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整治网络购物秩序专项子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围绕“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主题,结合当前民生和社会热点,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加强领导,抓牢抓实。为全面落实“...
按照《天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原则,严格自查 2010年至今,我局职权范围内劳动保障领域无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本次自查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二、下一步打算 劳动保障领域涉及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保障公正司法的重大举措。我局将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移的情况,并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主动监督劳动保障领域涉及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处理情况。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4日
7月7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立案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办主任李宝林带领市局督察支队支队长张翔、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肖国伟等专项办人员陪同下到名山分局督导检查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局政委王永康、专项办负责人及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名山分局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汇报,与参会的成员单位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到名山分局开展此项活动的进展情况。 李宝林书记肯定了名山分局在前期的活动开展情况,并针对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做出如下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重视力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一旦出现问题,相关责任人将会被责任追究,甚至会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要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要主动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整改阶段做好准备。三是要继续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由纪检部门牵头,各警种积极稳步推进工作开展,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部门、警种的统筹协调工作;四是要继续强化督导检查,专项办要加大对各警种、各部门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最后,检查组一行还到名山分局刑侦大队、蒙阳派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
6月9日至12日,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波一行先后到刑警大队、新棉派出所、安顺派出所、回隆派出所、挖角派出所、宰羊派出所督导检查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在听取各基层办案单位关于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后,吴波书记对各基层单位在2015年上半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分析了当前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吴波书记要求,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接处警及监督执法领域立案、查办等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结合本单位立案突出问题及原因,认真进行研究部署;二要严格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真正发现、纠正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取得实效;三要立足实际。切实做好接处警的记录登记,信访工作和接收处理等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