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更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节日氛围,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除夕至正月初六期间(公历: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暂停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把主要精力投放在春节期间市容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中,确保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8日
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碧峰峡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东碧司字[2021]第20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市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发改价调〔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标准 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所属碧峰峡景区配套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每次以24小时为限,7座以下(含7座)20元/辆次、7座以上25元/辆次。 二、其他事项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综合执法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2.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停车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保洁、巡视(监控)等服务,对车辆发放的出入证的制作费用应在停车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车辆停放人收取。 3.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景区应在停车场入口及其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泊位数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主动接受游客监督。收取停车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对于未提供税务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绝交...
传统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更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节日氛围,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农历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初六期间(阳历: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6日)暂停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把主要精力投放在春节期间市容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中,确保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6日
天全县中医医院: 《天全县中医医院关于停车场收费的请示》(天中医〔2018〕67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你院停车场改造后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医院停车收费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停车场及停车泊位设置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 2.停车场应执行电子计时管理,未执行电子计时管理的不得收费。 3.停车场应配备人员实施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4.停车场应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1.收费标准。1小时(含)内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2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1个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的,可在不超过上述计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优惠。 2.免费停放范围。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就诊、陪护或探视病人(需提供患者就诊凭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3.坚持患者优先原则。医院配套停车场不得对非医疗服务对象提供停车服务;不得为职工划定专用停车位,职工车辆占用医疗机构配套车位需按上述规定缴纳停放费用...
县级各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332号),现将2016年四川省省级政府定价、雅安市市级政府定价和天全县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各执收单位(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执收单位(机构)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和文号)、收费范围等内容。公示形式可以是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牌、公示栏和公示墙等。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举报制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2016年四川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 清单 2.2016年雅安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 清单 3.2016年天全县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天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016年8月9日
各县(区)发改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6号)转发你们,并将市本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清理结果一并予以公布,同时废止相关收费文件,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取消和放开的收费项目 1.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利用收费(取消) 2.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收费(放开) 二、废止的文件 1.《对雅安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报告〉的批复》(雅价费〔2004〕274号); 2.《雅安市物价局关于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利用收费标准的批复》(雅价费〔2007〕302号); 3.凡到期的“雅价费”或“雅发改收费”字号的试行文件(涉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文件除外)一律失效。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6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 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下月起全面取消 2018-06-28 07:20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尚未完成电子注册的学历学位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相关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按规定保障。 据悉,此前,教育部已将学历学位信息数据库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下一步,将大力推广电子查询认证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对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的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记者 张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四川能投石棉孟获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孟获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川孟获文旅〔2018〕8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四川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81号)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你司须严格按照石棉县公安交警部门关于《孟获景区停车场区域范围证明》所划定的停车位范围经营,即目前常用车位500个、黄金周大假期间可临时增加约200个车位。如今后新增车位,你司须将新取得的交警部门出具的停车区域范围证明报我局备案。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停车场需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三)停车场要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孟获景区停车场区域范围证明》载明车位内停放机动车按如下标准收取停放服务费:白天(08:00—20:00)7座以下(含7座)10元/辆次、7座以上20元/辆次;晚上(20:00—次日08:00)不分车型20元/辆次。 对新能源车辆实行适当优惠7座以下(含7座)8元/辆次;7座以上15元/辆次(全天)。 三、执行任...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西门汽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蜀运司〔2016〕157号)收悉。为便于接送旅客的车辆有序停放,给旅客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乘车环境,维护良好的站场和车站周边秩序,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的规定,本着短停快走,旅客优先的原则,经我委调研并参照比邻城市车站广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现对西门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你司须严格按照雅安市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划定的停车位范围实施停车服务收费,不得在此之外随意增设停车位收费。停车场需执行电子计时管理,未执行电子计时管理不得收费。 二、你司可在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划定的停车位内按如下标准收取停放服务费:20分钟(含)内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2小时以内3元/辆.次;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为方便接送旅客的车辆停车,你司不得对外提供包月停车服务。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三、你司应当建立健全停车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保洁、巡视(监控)等服务。建立停车收费财务管理制度,对停车收费的收支情况做好记录。 四、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你司须在停车...
各县(区)发改局、司法局,本市各司法鉴定机构: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 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 格〔2017〕211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司法局 2017年5月3日 /Files/file/20170605/201706051045933893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