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等要求,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信用评价实施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组织和指导...
2018年第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现将四川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内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执行,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照开发项目所在地分别确定(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所称城区及郊区是指成都市、地级市城区及郊区和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全省实际,联合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日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附件2: 冠名发票印制需求表 需求单位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
冠名发票印制需求表 需求单位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法人代表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96号)精神,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尺度,进一步优化川渝地区税收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