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2025年,荥经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国家、省、市医保工作部署,立足县域医保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医保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进一步...
(一)组织拟订并执行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执行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执行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及日期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备注 1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案 名医保处字〔2025〕第4号; 2025年6月5日 罚款 对患者进行呼吸道病毒抗原检测、阴道分泌物检查时,按免疫荧光染色诊断收取费用。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03164.92元; 2、处1倍罚款403164.92元。 雅安市名山...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及日期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备注 1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名医保处字〔2024〕第2号,2024.12.6 罚款 1、行阻生牙、磨牙等拔除术收取神经阻滞麻醉费用; 2、将肛门出血创面未达到大换药标准的按大换药收费。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89840.83元; 2、处1倍罚款89840.83元。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雅安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现将我县2026年第一批3家申请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自医药机构申请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下述机构不再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
为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康复类、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泌尿系统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立项指南精准落地,近日,荥经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集中参加视频直播培训会。 此次培训紧扣国家、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部署,严格对标《雅安市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雅安市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文件要求,聚焦四项医疗服务...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拟对“雅安市医保零星报销凭证识别与审核系统(OCR系统)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医保零星报销凭证识别与审核系统(OCR系统)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中选的代理机构需在签订代理协议后完成: 1.编制、印刷公开招标所需文件; 2.落实采购评审地点等有关采购事务; 3.发布招标公告,组织采购评审会进行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出具...
截至2026年2月28日,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已办结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出16人,机构间划转个人门诊费共计1.99万元,其中跨省(自治州、直辖市)转出2人,机构间划转个人门诊费共计1.46万元;已办结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入24人,转入个人门诊费共计3.17万元,其中跨省(自治州、直辖市)转入4人,转入个人门诊费共计0.48万元。
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根本性制度,在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托底保障作用。2026年2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共计接收医疗救助申请3106人次,发放救助金额56.61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医保、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推送工作是严守防返贫的预警防线。 截至2026年2月我局共推送防返贫动态监测风险线索295条,收到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推送的相关特殊人员动态调整信息124人次,有效确保了医疗救助对象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