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福彩雅安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抓实民政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雅安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雅安委〔2022〕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厅办〔2022〕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继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民政部门机关和民政服务机构在燃气方面的隐患问题,加快推进民政领域老旧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安全技防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单位和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机关和养老服务机构(含民营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儿童福利保障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等重点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重点围绕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违规圈占、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的场所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要求、气瓶违规安放、使用不合...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22〕4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 6.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书画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7.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8.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9.分支(代表)机构下再...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0 号)安排部署,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总体安排,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以下简称“量服”),通过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雅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执行。 附件:雅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雅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雅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雅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雅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经济社会与矿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第三节 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第四节 面临问题及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 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 第二节 布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第三节 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第四节 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和重点 第四章 加强地质勘查 促进找矿突破 第一节 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第二节 合理布局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第三节 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第五章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优化开发利用强度和结构 第二节 合理布局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第三节 科学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第四节...
各县(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8号)要求,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民政局制定《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如下。请各县(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按照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规范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一、总体要求 强化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基础,是民政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参照本指引,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覆盖社会救助政务服务全流程、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四大类,每一事项又根据其业务特点具体分为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确认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不同的二级事项,并相应地对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制造强国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将雅安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雅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制造业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指导各县(区)、经开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推动制造业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协同发展。督促检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黎 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龚 兵 副市长 成 员:黄勇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漆贵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小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雪松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陶 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许江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 伟 市科技局副局长 羊 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润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明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 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 婕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裴廷伟 市交...
各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雅安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培养,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将《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民发〔2023〕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动人才阵地建设 各县(区)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的建立和运行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快建成“县(区)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县域三级社工服务体系,为社会工作人才搭建服务平台。增强乡镇(街道)社工站的统筹调度、人才培育、服务支持、资源链接、供需对接、交流展示等“六项功能”,建成综合性、枢纽型社会服务综合平台,促进辖区内社工人才队伍增量提质,专业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强化村(社区)社工室需求发现、社区动员、精准服务的核心功能,将村(社区)社工室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二、加强人才培育培养 引导和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实现城市社区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2人,吸引优秀社工人才投身基层服务,促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县域社区工作者、社工人才专业知识和服...
各县(区)民政局、文明办、民宗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2〕7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风尚 各县(区)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把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宣传到位,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向当事人宣传移风易俗,倡导婚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要充分利用村响广播、文化墙、宣传栏、新媒体等载体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微博、微信及短视频等自媒体的规范和引导,对其不当渲染、过度展示陈规陋习的信息要妥善处理,教育引导群众不拍摄、不传播、不转发涉及陈规陋习的图片和音视频。通过播放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倡导婚丧喜事简办,以家宴庆贺为主,文明节俭办宴席。倡导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自觉抵制人情攀附、过度随礼等不良行为。 二、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注重示范引领 大力推动荥经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争创婚俗试点改革在全省树立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以荥经县示范创建为推手,制定本级婚俗改革试点方案,至少确定一个县(区)为本级婚俗改革试验区。围绕推进婚俗优秀文化建设,倡导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强化婚宴举办监管,逐步改革婚庆领域陈规陋俗,积极创新婚恋...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在雅安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慈善组织未履行2021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义务的); 2.202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0年度和2021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4.202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估指标将在后期评估培训会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