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0年1月,“市长信箱”对符合条件的3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苟乙权副市长信箱”对符合条件的1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2020年2月,“市长信箱”对符合条件的1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市经信局信箱”对符合条件的1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2020年3月,“苟乙权副市长信箱”对符合条件的1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2020年4月,“市长信箱”对符合条件的5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2020年5月,“市长信箱”对符合条件的1件群众来信进行了办理。2020年6月,“...
一、法定依据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
2021年8月,公安部在人像比对系统中发现飞仙关镇凤禾村韩某辉与河北省邯郸市李某强疑似重户人员。飞仙派出所立即与韩某辉取得联系,并进行核查。经过深入核对,派出所民警核实韩某辉先落户在飞仙关镇凤禾村,后落户河北省邯郸市并办理了新的户籍,但老家飞仙户籍一直保留。 目前,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要求,飞仙派出所已将韩某辉户籍注销。
四川省县级公安局 9.户口登记迁移审批服务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