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数量激增,行政争议呈现数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解决难度大的特点。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财政部门决策及行为的合法性,我市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各项工作纵深发展,夯实专业力量。一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我市重视培养法律人才,通过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充实办案力量,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专业化发展。同时邀请政府采购领域法律专家,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业知识培训会。培训会重点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财政部门如何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防范法律风险进行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加强财政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学法,形成法治财政管理整体合力。二是建立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9月6日,我局与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通过引入外部专业律师团队,夯实法律专业力量。借助政府采购专项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防止财政部门行政裁决、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和漏洞,规范行政权力,避免行政行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有效降低我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风险。同时帮助制定改进措施,从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监督机制。
2018年1至9月全市政府采购预算58.91亿元,实际采购资金51.26亿元,节约资金7.6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99%。其中:市级政府采购预算53.63亿元,实际采购资金46.52亿元,节约资金7.11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3.26%。
2019年1至3月全市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49亿元,实际采购资金3.11亿元,节约资金0.3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54亿元,实际采购资金0.52亿元,节约资金0.02亿元。在一季度数据统计中,工程类比重较大,占采购总额的44.05%。采购计划金额1.6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37亿元,节约资金0.25亿元。主要是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口径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都要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货物类的实际采购金额0.7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23.47%,节约资金0.07亿元;服务类的采购金额1.01亿元,占采购总额的32.48%,节约资金0.0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54亿元,实际采购资金0.52亿元,节约资金0.02亿元。
2020年1至9月全市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9.76亿元,实际采购资金17.95亿元,节约资金1.81亿元。其中:市级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27亿元,实际采购资金3.04亿元,节约资金0.23亿元。 货物类的实际采购金额2.17亿元,占采购总额的26.96%。工程类实际采购金额7.68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2.79%;工程类占比较大,主要是涉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等民生工程。服务类的采购金额5.48亿元,占采购总额的30.53%。服务类采购规模占比超过货物类,较去年同比增长57.47%,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推进,促进服务类采购需求增加,带来采购规模大幅增长,服务采购范围由保障自身需要的服务不断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快速拓展。 2020年1至9月,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17.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51%,占采购总额的95.65%,表明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政策措施正在稳步推进。 2020年1至9月,我市“政采贷”发放贷款41笔,贷款额3249.7万元。继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采贷”工作,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无抵押担保的信用融资服务,丰富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雅安市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行为,市财政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制度咨询论证会,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位参会人员对《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的适用范围、交易规则、管理要求等事项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的同志和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专家共5人组成。本次监督检查、考核针对2015年3月1日--12月31日代理全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选取了市本级和5个县(区)共16家采购代理机构的65个项目。绩效评价针对2015年3月1日--12月31日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选取了市本级和5个县(区)共44个项目。检查小组严格按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对象、严格检查程序,通过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推进采购代理机构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全面掌握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川财采[2016]1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阶段性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检查、考核和评价任务。 此次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对代理我县2015年3月-12月31日止政府采购项目的7家代理机构共10个采购项目,从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合同管理、保证金、档案、质疑处理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纠正了3家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4项,对10个采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12月21日下午,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科科长余俊同志到采购中心开展常规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上,余俊同志就市财政局交叉检查出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并要求采购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财政局。全体人员还共同学习了相关文件,并逐条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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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依法采购 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更高标准谋划和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实现我县政府采购程序合规合法,过程公开公平,结果客观公正。 一、理清思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明确了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采购需求管理、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内控机制建设及履约验收等10项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监管中,通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解决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责任划分不清,特别是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认为委托给代理机构就责任全无的推诿扯皮问题。 二、细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无缝对接。 政府采购始于需求,终于验收。完整的政府采购流程为:确定采购需求→组织专家需求论证→申报采购计划→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有关采购事项(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做好报名登记、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中的每一项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每个环节合规合法。 三、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实现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