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雅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不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0〕31号),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家、省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市委编办牵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切实落实省、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下放工作,进一步激...
我局接受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二期)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本项目列入“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审计工作已于2019年1月9日结束。现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94268.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459.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808.99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以及总平工程等。 (二)批复情况。2015年3月4日,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以《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雅经开审批〔2015〕5号)批准立项,估算总投资24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灾后重建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2015年4月24日,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以《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二期)概算投资调整的批复》(雅经开投资〔2015〕8号)将概算调整为25682.12万元。 (三)参建单位。业主按相关规定收费减免50%以上择优确定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直接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按相关规定收费减免50%以上择优确定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委托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自主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施工...
关于《雅安市县(区)政府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雅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 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和《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8〕16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三条 各县(区)政府对《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市民宗局:收到你局雅民宗函[2016]5号来文后,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办工作,责成执法支队负责回复。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三个建议与提案内容统一回复如下:一、力争积极纳入《雅安市旅游城市规划》。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组织中科院旅游规划所编制《雅安市旅游城市规划》,我们力争将雅安基督教堂广场建设文化休闲广场与周边环境治理一并纳入此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在建设雅安旅游城市中充分体现特色亮点,打造更多满足市民、游客的文化休闲广场,不断提升完善旅游城市功能布局。二、我市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CCTV十佳魅力城市、中国生态气候城市等众多荣誉称号,目前也正在准备以城区为中心打造国际熊猫城,旅游部门将积极加强与民宗、规建、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协调,真正按照特色旅游城市的标准体系来做好雅安城市的建设与管理,切实保护好城区各种承载雅安时代发展的文化符号。 雅安市旅游局 2016年6月15日
梁瑛兰委员: 您好!您在雅安市政协四届5次会议上提出的《打造川西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促进雅安特色农业发展的建议》(第163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产品专业市场布局规划进一步提升。按照《雅安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30)》中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新增规划建设的7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已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规划建设了一批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专业市场,逐步形成以区域化现代化专业市场为龙头、县域特色批发市场为骨干的专业市场体系,川西国际农博城和蒙顶山世界茶都茶叶交易市场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汉源川九襄市场预计今年正式投入运营。同时积极引导康藏路农贸市场、北二路水果批发市场入驻川西国际农博城。 (二)大力拓展我市农产品品牌。雅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培育工作,2019年9月在四川省第七届农博会上,正式推出了“天润雅安”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突出“蒙顶山茶”“雅鱼”等“五雅”特色优势产业品牌,进一步整合雅安农产品资源,坚持“五个统一”,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打造企业品牌,集中力量培育打造“天润雅安”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是加快《“天润雅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使用办法》的 制定 、发布和实施,明确“天润雅安”使用标准、准入条件、退出机制,规范使用“天润雅安”品牌标志,确保“天润雅安”品牌健康发展。二是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品牌宣传...
钱勇委员: 您好!您在雅安市政协四届5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建议》(第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新经济新业态,重点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尤其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以数字经济为主抓手,进一步提升经济韧性,应对疫情带来的各种风险挑战,促进实体经济转 型 发展,催生新模式、新业态。 一、坚持规划引领,抓好顶层设计。 聘请国内一流设计院规划建设25平方公里的“雅云数字科技城”,布局中央活力区、智慧大健康、智慧物流、智能制造4个功能组团,可容纳机架超20万个。强化数字新城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效衔接,采用“多组团+错位式”模式,分期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委托电子科技大学编制《雅安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省委对于雅安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和新定位,立足雅安市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从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实施步骤。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编制《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十四五”行动计划》,以建设“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为目标, 制定 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实施路径。 二、加大投入力度,打造一流园区。 抢抓纳入全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和大数据产业聚集区重大机遇,2018年8月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响亮提出“建设川西大...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我部制定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4号——作业预算》等第三批5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1.《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4号——作业预算》 2.《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4号——内部转移定价》 3.《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5号——多维度盈利能力分析》 4.《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702号——风险清单》 5.《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3号——行政事业单位》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27日
截至5月底,省下达我市的九项民生工程65个项目、16件民生实事25个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中,35个民生工程项目已完成或超过目标任务50%,占项目总数53%;11个民生实事项目已完成或超过目标任务50%,占项目总数44%。 全市民生工程共安排资金107,237.27万元,预算下达78,578.73万元、进度为73.28%,资金实际拨付50,250.76万元、进度为46.86%;全市民生实事共安排资金61,776.54万元,预算下达38,625.47万元、进度为62.52%,资金实际拨付29,174.26万元、进度为47.23%。
编号:20250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富林大道三段43号二楼) 联系方式: 0835-429881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 赠人) 1 王桂秀 杨吉明 房屋 汉源县富林镇文化路133号1栋5单元2层4号 杨兵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8日
编号:202419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富林大道三段43号二楼) 联系方式: 0835-429881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 赠人) 1 王永登 房屋 汉源县富林镇富塘路1号2栋4单元5楼10号 王庆华、(张明泽)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