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要求,现将调整后的雅安市市本级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
见附件。
表1 行政处罚事项具体责任表 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2594 行政处罚 对办展未按规定发布招展信息的处罚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省政府令2011年第252号)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办展未按规定发布招展信息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要求,我局对照《雅安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梳理编制《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2021年本)》,现予以公布。 附件: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2021年本)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名称 法定依据 责任 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和免责情形 监督 电话 备注 1 行政许可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2.《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五条 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3.决定责任:对评审意见进行复审,经评审合格并公示无异后,作出行政许可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5-12333 ...
详见附件。
4月15日,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茂奎主持召开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研讨会。会议听取《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研究报告》,对厅及厅有关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进行了研讨。会议要求:一是落实细化,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监督管理行为清单,推动安全监督管理两个清单规范化。二是厘清边界,要细化省市纵向权责边界,厘清厅有关部门横向权责边界。三是统筹推进,厅质监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全链条、纵横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厅建管处、安监处、公路局、质监局及重庆交大安科院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并发言。(厅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