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处罚决定书
立案处罚决定书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提升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信力,确保县公安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6月8日,芦山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县公安局各业务警种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周旭再次组织学习了《芦山县公安局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报了《四川省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暨规范办案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近期县局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科所队:一是认识务必到位。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是践行公安部“四项建设”和公安厅“三化”建设重要内容,作为灾区公安机关,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对于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意义重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认真学习吃透上级下发的方案精神,切实落实责任,有序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工作一定要落地。当前县公安局在推进此项工作还有些滞后,存在“上热下冷”、疲于应付思想,全局整体联动格局尚未形成。各部门和警种要按照《县局方案》要求,明晰牵头目标任务,细化推进工作措施,要突出重点、落实整改,抓住自查自纠...
市民可通过“四川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和诉讼费的交纳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这个程序实在是太方便了,节约了太多时间!”日前,市民杨某到天全县法院申请立案时,对“四川微法院”这一便捷高效的程序赞不绝口。他仅用半个小时就实现了网上立案和诉讼费的交纳,目前正在申请法官调解。这是天全县法院受理的“微法院”立案第一单。“四川微法院”是依托微信小程序构建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不仅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深度结合,也是科技改变诉讼模式,服务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自这一程序上线后,天全县法院积极开展“微法院”推广使用工作,努力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便民服务平台。在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制作广告牌分别放置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审判大楼及人民派出法庭内,并印刷“四川微法院”操作手册1000份,发放给当事人及律师等,并指导其下载操作;结合法院开展的“双百四进”及法官联系乡、镇工作站等工作制度,积极向群众发放“四川微法院”宣传手册。同时,完善服务保障,组织立案庭干警集中学习“四川微法院”操作教程,要求干警熟练掌握操作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微法院”审查平台的运行维护,确保“微法院”立案工作的技术保障。此外,还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群众反馈的在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当即向群众当面讲解。同时对群众使用后提出的宝贵建议进行收集整理,积极向上级法院立案庭及技术部门汇报。据天全...
3月15日,为了提高区城管局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完善案件查处的审议与决策机制,切实履行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肖志任组长,副局长吕存祥任副组长,副局长陈刚、纪检组长郭蓉、法制室主任贾雨丰为成员的行政违法案件审议小组。 主要负责以下三项审议工作:一是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对公民处以罚款5千元以上或者责令停工、停业等重大复杂案件的审议;二是拟定的处理建议是否适当,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标准;三是其他需要审议的内容和事项。 审议实行案议分离,案件承办人员不能作为同一案件的审议人员。审议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汉源县市场监管局精心谋划、狠抓重点,持续开展“长江禁渔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发现并查处一起无合法来源凭证的鲜鱼案。近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履行长江禁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鲜鱼销售店无所销售鲜鱼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产地、检疫等合法来源凭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审签领导:白仑 信息员:田晓娟)
2016年6月23日,我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三交乡汉恩村5组毁林开荒,我局迅速指派民警前往调查。在三交乡汉恩村5组小地名“独木桥”当场抓获正在毁林开垦的姜某某、彭某某, 现场被砍伐大片林木,开垦致使原有林地地表植被被破坏,毁林面积较大。我局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姜某某、彭某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汉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三交乡汉恩村5组毁林开荒。接警后局领导十分重视并迅速指派民警前往调查。在三交乡汉恩村5组小地名“独木桥”当场抓获正在毁林开垦的姜某某、彭某某, 现场被砍伐大片林木,开垦致使原有林地地表植被被破坏,毁林面积较大。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姜某某、彭某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华社石家庄1月21日电(记者 齐雷杰)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杜金卿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冯耀武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石家庄市桥西区委原书记赵宏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7年,河北省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查处了一批危害大、影响大的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厅级干部71件、县处级干部911件;处分厅级干部64人、县处级干部806人。 同时,河北省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2017年共抓获外逃人员31人,其中包括外逃美国19年的“百名红通人员”黄红和“百名红通人员”贺俭2人,红通人员3人,追缴赃款2.73亿元,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战果。 2017年,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据统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893件,处分34673人,移送司法机关681人,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按照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食药监局近几年对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行政监督执法工作的情况,我局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本辖区内所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及查办情况进行了彻底的梳理,发现自2010年以来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