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人社办发〔2022〕50号等文件要求,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学员申请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经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现将符合申报芦山县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5-6529622) 公示无异议后,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将核定后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拨付到已垫支培训学校基本账户上。 芦山县就...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以及县内跨乡镇(街道)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整治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2〕50号等文件要求,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学员申请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经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现将符合申报芦山县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5-6529622) 公示无异议后,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将核定后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拨付到已垫支培训学校基本账户上。 芦...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
4月中旬气温上升,臭氧污染风险逐渐增大,为积极应对本轮臭氧污染过程,芦山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开展臭氧污染管控。4月14日,芦山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芦山县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治污设施检查,对治理设施老化、吸附剂更换频次和装填量不足、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进行立即整改,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4月15日,芦山生态环境局组织县住房和...
近日,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人员对芦山县和茂田园、黎明新村、石羊公园、龙门镇、74号大院和政务中心共6个点的智慧充电设施进行现场复核。 复核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对充电桩数量、充电桩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对。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芦发展集团进行现场反馈,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夯实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常态化管控,12月24日,芦山县林业局联合芦山县国有林场开展2024年冬季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演练从发现火情、应急响应、指挥部署、集结队伍、火场扑救、清理火场、人员救治等各个环节展开。 上午11时,在接到管护点火情报告后,身着防火服、携带多种森林灭火机具的半专业扑火队人员快速集结在国有林场罗纯岗管...
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前身为芦山县工业集中区,成立于2006年11月,2013年10月正式更名为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园区规划新建5平方公里。园区重点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饮料、医药、汽车配件等五个远离负面清单的产业。积极发展四轮电动车行业,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构建服务成都、辐射攀西和康藏的物流体系。园区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格为6.73万元/亩;工业用水1.8元/立方米;电价0.4572元/度;气价:2.4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