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2020年12月18日
川价发〔2009〕200号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利)局: 为进一步推动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水资源费征收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05〕110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我省水力发电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投资兴建...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力发电行业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价发〔2009〕200号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利)局: 为进一步推动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水资源费征收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05〕110号)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1.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2. 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3.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4. 广元市慈善总会5. 泸州市慈善总会6. 绵阳市慈善总会7. 绵阳市游仙区慈善总会8. 南充市慈善总会9. ...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将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每年待统计部门公布成都市平均工资后,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动态调整执行。 二、已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更好拉动汽车消费,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中“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具体为: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在省内完成交易,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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