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有关规定,现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按“不征税自来水”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5日
10月20日起,石棉县恢复征收2011年下半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因汶川地震免除3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制度正式结束。(审签领导:叶建兵)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有关规定,现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按“不征税自来水”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此公告。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 (1992年11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公布)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规定,现将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规定如下: 一、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二、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猎捕、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产品的,必须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三、经批准捕捉、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向林业部或其授权的单位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经批准猎捕、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其收费环节、标准和办法如下: (一)对批准捕捉、猎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向申请捕捉、猎捕者收费。 (二)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按其成交额的8%向供货方收费,对受货方...
市财政局: 按照《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地方税务局 雅安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调研的通知》(雅财法〔2017〕10号)要求,结合河北省水资源费改税相关政策和我县实际,经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现将我县水资源费改税调研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汉源县基本概况 汉源县位于大渡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382平方千米,辖30个乡镇(5个少数民族乡),总人口32.9万。汉源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2015年水资源总量9.6亿立方米,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8.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018.9立方米,年降雨量762.3毫米,被誉为“攀西阳光第一城”。境内主要河流有大渡河、流沙河、白岩河、宰骡河、西街河、深溪沟,出境断面水质常年达到Ⅲ类标准。 二、费改税前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情况 (一)严格实施取水许可,规范取水许可台账录入 我县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取水许可工作,加强了取水单位延续取水管理工作,严格延续取水申请评估,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依托新证换发工作,不断完善县级取水户基本情况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取水许可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全县核发取水许可证82个,其中:电站67个,工业8个,农业4个,生活3个。 (二)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规范征收水资源费 ...
序号 17 行政权力编码 008886504-C-0030000 行政权力名称 矿产资源补偿费超期缴纳滞纳金 实施主体 汉源县国土资源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国务院令第222号,1997年7月3日):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补偿费2‰的滞纳金。采矿权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滞纳金的,由征收机关处以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3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行政强制种类 扣押 受理条件 符合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部门 汉源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办理地点 汉源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4222108 相对人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监督机构投诉。 4.其它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2月5日至7日,省国土资源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2012年度矿产资源统计、资补费征收工作及培训会。省厅储量处、矿管处、财务处和信息中心,各市(州)、县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统计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李康副处长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光远致欢迎辞。会上,省厅储量处曹恒处长和矿管处李智林副处长分别就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山开发利用统计工作作了总结和安排部署,省厅相关业务领导还就2012年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工作作了培训。同时,省厅储量处还召集各市(州)储量管理负责人就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培训会达到了预期目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审签领导:程德新)
国土资厅函〔2017〕128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干部培训费管理,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7年1月20日附件下载:1、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水投〔2015〕5号 签发人:穆志龙 石棉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拨付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2013年下半年市级水资源费中高山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补助资金的请示 石棉县水务局: 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防洪堤水毁修复已完成施工设计、财评和招投标工作,工程施工中标价3435625元,勘察设计费19.8万元。根据《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市级水资源费的通知》(雅财农〔2014〕31号)的通知,2013年下半年市级水资源费已下达,其中中高山区雨水积蓄利用工程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现阶段需支付勘察设计费,为使此项目工作保持正常有序开展,现请贵局拨付勘察设计费19.8万元,以便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市级水资源费的通知》(雅财农〔2014〕31号) 石棉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