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芦山县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第2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王东明书记在全省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主持会议。宋开慧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深刻、鼓舞人心,是以史为鉴的启示录,是我们党继往开来的宣言书,是指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今天,全县脱贫攻坚是新的长征、改善群众福祉是新的长征、提升全县整体形象是新的长征,新的长征路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导向,以红军长征精神为推动力,真正做到心中有信念,脚下有力量。宋开慧要求,全体党员要把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做到胸怀远大抱负,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岗位,务实创新,勇挑重担,主动作为,把长征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会议一并传达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近期换届工作中查处有关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和全市换届风气监督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季调度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水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办理依法、规范、有序,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7月20日,由我局牵头组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国资中心等召开了案件会商会议。 会上,由我局对近期发生的一起河道砂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参会人员就疑难问题分别交换了意见,各方对案件违法事实的定性、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的分歧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初步一致意见。同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开展案件会商制度进行了沟通协商。 此次会议是践行会商工作机制的一次重要会议,对顺利侦办案件、确保案件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我局将继续切实把好每起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3月18日,芦山县召开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周建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东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科学总结2018年全县政法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形势,对做好2019年政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周建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回答了一些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政法战线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本质属性、使命任务、宝贵经验和新时代政法工作历史方位、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奋力开创芦山政法工作新局面。 周建华对2018年全县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过去一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平安芦山、法治芦山建设,国家政治安全得到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彰显、平安芦山建设成效显著,为加快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提供了坚强政法保障。2019年是极为特殊的一年,大事喜事多,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绷紧防范风险和维护稳定这根弦,深...
2月14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在行政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会议重点讨论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事宜;原则通过相关规章制度,就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就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具体工作,高永洪要求:一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全县发展大局和人大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好调研活动,依法开展监督,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要按照修改意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涉及民生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视察,向“一府两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四要做好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相关准备工作,抓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3月24日,市委常委、芦山县委书记宋开慧同志主持召开芦山县信访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县信访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信访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信访工作。宋开慧同志对信访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认识,准确把握信访稳定工作新形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保障重建发展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坚定信心、改进作风,切实抓好信访工作。 二是抓实重点,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工作中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主动深入一线,排查矛盾纠纷,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领导,切实增强信访工作保障。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入研究信访特点和规律,坚持机制创新和落实责任并重,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实做好,为灾后重建和脱贫攻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月4日,芦山县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通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况;就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作了部署。人民陪审员对各自参与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法院工作以及如何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芦山县法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各类案件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陪审员工作的管理,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落实“同审同权”原则,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
4月12日上午,芦山县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目标督查室主任王学成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刘焰波,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以及各敬老院院长,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民政局对全县各敬老院院长,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员作了业务培训。县政府副县长刘焰波就如何做好今年全县民政工作提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肯定成绩,抢抓机遇,着力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2013年民政各项工作;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审签领导:何勇)
11月9日,芦山县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第2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王东明书记在全省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主持会议。宋开慧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深刻、鼓舞人心,是以史为鉴的启示录,是我们党继往开来的宣言书,是指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今天,全县脱贫攻坚是新的长征、改善群众福祉是新的长征、提升全县整体形象是新的长征,新的长征路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导向,以红军长征精神为推动力,真正做到心中有信念,脚下有力量。宋开慧要求,全体党员要把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做到胸怀远大抱负,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岗位,务实创新,勇挑重担,主动作为,把长征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会议一并传达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近期换届工作中查处有关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和全市换届风气监督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季调度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相关工作。
2月14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在行政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会议重点讨论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事宜;原则通过相关规章制度,就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就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具体工作,高永洪要求:一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全县发展大局和人大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好调研活动,依法开展监督,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要按照修改意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涉及民生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视察,向“一府两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四要做好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相关准备工作,抓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为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能力,建立打、防长效机制,8月29日,芦山县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在县工商局芦阳工商所会议室召开。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俞斌,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游程景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工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罗国东同志主持。 会上,罗国东传达了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并就近年来工商部门掌握的相关情况与公安局与会同志进行了交流。他同时希望两家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合力,共同为无传销县城的创建努力工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俞斌在会上表示:打击传销是公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安机关一定会发挥部门职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公安部门长期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人员摸底、线索排查,调查取证等公安部门擅长的工作,全面实现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和全面预防,共同为芦山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审签领导:鲜朝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