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各有关部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科规〔2019〕11号)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省级科技计划统筹安排资金对全省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后补助。现将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停机进行机房搬迁。届时,全省各办税服务场所和自助办税(缴费)渠道暂停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及范围 (一)税费(除社保费)业务 2019年11月22日18: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期间,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税费(除社保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各类申报客户端(含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四川税务APP、微信端、自...
为了进一步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水平,有效抑制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我省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印制用纸 (一)门票使用铜版纸、白卡纸、哑粉纸等印制用纸。 (二)其他普通发票 1.单联和并列联次的定额发票统一使用温变防伪纸; 2.单联和并列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使用彩纤防伪纸; 3.多联次的机打发票统一使用无炭彩纤纸(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有纳税人反映,有人冒用地税工作人员名义,要求纳税人购买税务CA认证介质,严重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再次申明: 我局未进行任何数字证书的收费项目,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向CA试点纳税人收取相关费用。 2017年以来,我省地税系统在现有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在全省试点推行免费网上办税CA认证工作,并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税务CA认证介质。本次推广...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结合前期全电发票试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在...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1998〕003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