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县委书记杨俊主持召开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150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岑永杰,县委副书记车小军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县政协主席朱文华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香港新界大埔区住宅楼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总结经验教...
12月15日,芦山县财政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年末重点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局长谢斌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要求,一要深学细悟全会精神,筑牢思想根基。会议重点学习了“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等核心要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紧扣县域发展大局,找准财政工作发力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聚焦年终重点任务,提升工作质效。要全...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谋未来、抓项目”部署,牢牢把握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抓手和重要途径,推动项目招引、谋划储备和落地实施的全链条高效运转,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积蓄势能。 抓机遇、谋项目。牢牢抓住专项债券“自发自审”改革机遇,全面摸清县域产业发展结构、资产资源分布、急需解决短板,加强政策研究和向上对接,主动学习...
串珠成链,打造精品线路。因“县”制宜,加强与县文体旅局、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地震纪念馆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芦山县红色文化资源、汉代文化资源、生态农业资源、地质资源、科普教育资源等,探讨研学基地建设,打造研学基地15个。打破资源壁垒,推动红色教育、非遗体验、法制科普与地质考察深度融合,设计研学精品套餐,整合为跨学科主题线路,年度覆盖学生2万余人。课程引领,深化实践内涵。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先后赴...
按照《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8号)要求,芦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根据我县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定额资助4人(2025年11月)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1200元。 附件:芦山县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2025年11月)
按照《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8号)要求,芦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根据我县低保对象人员名单,集中定额资助2人(2025年11月)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600元。 附件:芦山县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2025年11月)
按照《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8号)要求,芦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根据我县低保对象人员名单,集中定额资助3人(2025年10月)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900元。 附件:芦山县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2025年10月)
按照《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8号)要求,芦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根据我县低保对象人员名单,集中定额资助8人(2025年9月)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2400元。 附件:芦山县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2025年9月)
按照《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8号)要求,芦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根据我县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定额资助1人(2025年8月)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300元。 附件:芦山县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2025年8月)
按照《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8号)要求,芦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根据我县低保对象人员名单,集中定额资助3人(2025年8月)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900元。 附件:芦山县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