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221 行政权力编号 00889449-1B22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对个体工商户违反《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条例》禁止性规定从事活动的处罚 实施主体 ...
为进一步扶持我县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8月2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宣传活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参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精准服务、优化环境、提升质量”为主题,围绕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聚焦“堵点”,针对“痛点”,围绕“难点”,通过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减税降费、普惠金融等咨询服务和相关优惠政策宣...
序号 218 行政权力编号 00889449-1B218000 行政权力名称 对个体工商户不依法承担《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三)至(八)项规定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
为进一步扶持我县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8月2日,荥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宣传活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参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精准服务、优化环境、提升质量”为主题,围绕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聚焦“堵点”,针对“痛点”,围绕“难点”,通过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减税降费、普惠金融等咨询服务和相关优惠政...
11月3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召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视频会议。会后,四川省继续召开视频会议,落实会议精神,部署我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改革工作。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社厅等23个省级部门和21个市、州及有条件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参会。 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确定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今年10月,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2015-1-15 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结合《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
为深入推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贯彻落实,探索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新机制,2023年8月16日上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处副处长胡英、达智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史小川一行7人莅临名山调研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郑进、副局长付思伟,区经信局工作人员,个私协代表及10余家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结合《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包含个体工...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这就从政策层面上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可以按季核定销售额的问题。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情况,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缴纳增值...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现将我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主管税务机关对定期定额户的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时,调查户数为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 二、我省的定额执行期为一年。 三、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15日内,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