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杨小龙 宝路政卸〔2020〕70号 川M26342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5日,当事人杨小龙驾驶川M26342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3轴货车,其车货总重67.65吨,超限40.65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42.3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李净 宝路政卸〔2020〕71号 川T38536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5日,当事人李净驾驶川T38536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4轴货车,其车货总重82.9吨,超限46.9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52.8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杨凯 宝路政卸〔2020〕72号 川T36208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5日,当事人杨凯驾驶川T36208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4轴货车,其车货总重75.65吨,超限39.65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38.8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杨克敏 宝路政卸〔2020〕63号 川T51163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9月12日,当事人杨克敏驾驶川T51163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3轴货车,其车货总重68.35吨,超限41.35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46.8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高志全 宝路政卸〔2020〕64号 川T38191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1日,当事人高志全驾驶川T38191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4轴货车,其车货总重60.9吨,超限24.9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24.5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杨洪庆 宝路政卸〔2020〕65号 川T52765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1日,当事人杨洪庆驾驶川T52765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3轴货车,其车货总重71.95吨,超限44.95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44.8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彭超 宝路政卸〔2020〕66号 川T29333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1日,当事人彭超驾驶川T29333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4轴货车,其车货总重47.7吨,超限11.7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10.9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徐长虹 宝路政卸〔2020〕67号 赣CAM739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1日,当事人徐长虹驾驶赣CAM739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4轴货车,其车货总重79.4吨,超限43.4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43.4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肖开平 宝路政卸〔2020〕60号 川T25673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9月12日,当事人肖开平驾驶川T25673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3轴货车,其车货总重67.1吨,超限40.1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39.6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当事人 案号 车牌号 卸货依据 案件基本情况 处罚结果 通知卸货时间 备注 董坤 宝路政卸〔2020〕61号 川V17848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9月12日,当事人董坤驾驶川V17848号货车,进大溪超限检测站检测,经静态地磅称重检测:该车为3轴货车,其车货总重64.85吨,超限37.85吨。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监督卸载超限货物37.6吨后放行; 3.通知交警对其扣分罚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