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整合机制,统筹整合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整合的规定。 【本条解读】 整合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切实提高扶贫开发项目的整体水平,确保项目实施一片,产业发展一片,这是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整合的必然要求。为此,本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扶贫开发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应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整合使用,各...
2017年11月1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12月1日起,农村建筑工匠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持培训合格证书才能承揽农村住房等村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办法》要求,农村建筑工匠经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方可承揽农村住房等村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办法》提出,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
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社(组)全体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形式设立的独立核算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农民共同所有的资产。...
受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6月5日,名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绍忠率区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中峰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贫困户、明查与暗访、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贫困村2018年脱贫攻坚计划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了解。在座谈会上,王绍忠指出,人大执法检查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权的一种有效实施方式,此次检查也是对《条例》的再...
我省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等方面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在我省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原有农房宅基地进行建设的,需由乡镇进行规划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作为宅基地建设的,经乡镇规划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许可证;在乡(镇)、村规划区以...
6月1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时代。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简称《条例》)于2012年10月申报,历经计划立项、前期调研、草案起草、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等多个环节,历时2年多时间,于2015年4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共九章六十一条,涉及扶贫开发对象、措施、社会扶贫及项目、资...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调查问卷 调查地点: 雅安市 市(州) 宝兴 县(区) 灵关 乡(镇) 填卷时间: 2015年9月 填卷人姓名: 电话 职务(选填): 第一部分:监管体制 1、在你所在的乡镇政府,是否设立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专门部门或岗位? 无 √ 有 (请指出具体部门或岗位名称:城建分管领导) 2、在你所在的乡镇政府,是否安排有专职或兼职...
我省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等方面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在我省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原有农房宅基地进行建设的,需由乡镇进行规划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作为宅基地建设的,经乡镇规划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许可证;在乡(镇)、村规划...
解读《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2-13 文章点击数为: 783 来源:四川日报 字号:[大] [中] [小] 我省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等方面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在我省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原有农房宅基地进行建设的,需由乡镇进行规划审查...
人民网成都11月14日电 近日,雅安市雨城区召开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确保以执法检查为抓手,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为推进雨城区农村扶贫开发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现扶贫开发战略,雨城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集中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共分4个小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