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激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4-08-26 发布:市政府办公室

《雅安市激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雅安市激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已经五届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4日

雅安市激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政策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精神,在实施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激励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提振制造业企业生产信心,促进全年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特制定本专项支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及标准。对2024年工业产值较去年增长超过1亿元(含)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其工业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激励,对增量超过10亿元、20亿元的再分别叠加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及期限。所需资金分别由市区两级按照6:4比例、市县两级按照3:7比例分担。该政策市级激励资金来源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作为政策落实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和责任分工,优化资金拨付机制,保障政策落地见效;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便利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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