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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发布:市生态环境局
雅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YA’AN SHI HUANJINGZHILIANG BAOGAOSHU
2016年度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编印
二〇一七年六月
编制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颁布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编写日期:2017年6月
编写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强
副组长:凌云杨、刘子芳
成 员:李承洪、赵 兵
主要编写人员:鄢广奎、周钰人、宋 娇、陈昶旭、毕选涛
统 稿:鄢广奎
审 核:凌云杨、刘子芳、赵 兵
审 定:王 强
发布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目 录
目 录.............................................................................................1
前 言.............................................................................................3
第一章概 况...............................................................................4
1.1环境保护工作概况...................................................................4
1.2环境监测工作概况...................................................................7
第二章污染源排放.......................................................................9
2.1废水..........................................................................................9
2.2废气...........................................................................................9
2.3固体废物...................................................................................9
第三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1
3.1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11
3.2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13
3.3变化趋势分析.........................................................................15
3.4污染物空间分布.....................................................................22
3.5结论.........................................................................................28
3.6污染特征及变化原因分析.....................................................28
第四章 酸沉降...........................................................................31
4.1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31
4.2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33
4.3变化趋势分析.........................................................................36
4.4结论及对策............................................................................44
第五章 地表水环境质量...........................................................46
5.1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46
5.2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47
5.3变化趋势分析.........................................................................61
5.4结论及对策.............................................................................65
第六章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67
6.1监测结果及评价方法.............................................................67
6.2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68
6.3变化趋势分析.........................................................................69
6.4结论及对策.............................................................................71
第七章 声环境质量...................................................................73
7.1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73
7.2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75
7.3变化趋势分析.........................................................................78
7.4结论.........................................................................................81
第八章 专题监测.......................................................................82
8.1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补充专项监测.82
8.2农村环境质量监测................................................................83
8.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84
第九章结论与对策.....................................................................86
9.1环境质量总体结论................................................................86
9.2对策建议................................................................................89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年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坚持以经济发展、环境优先的原则,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为要求,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有关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务实进取,稳步、高效地推进环境监测站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依据《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HJ641-2012)的要求,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有关部门编写完成了《2016年雅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告书涵盖了2016年全年雅安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雅安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系统、科学的分析和评价,能客观的反应雅安市2016年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变化趋势。
受编制水平的限制,本报告书尚存谬误和不足,敬请批评指正。
编写组
二〇一七年六月
2016年,我市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环境质量,我市建成区猪儿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断面水质优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91.5%;全年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4天,质量达二级及以上天数307天,优良比例达84.1%。
1.1.1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把好规划环评法制审查关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关,从决策源头上控制、防止新增污染源,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风险大的企业进入雅安。按照“提前介入、风险研究、杜绝隐患”的原则,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为重点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对属于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配合做好项目的上报审批工作。在保障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确保产业类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依托雅安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邀请省上环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类项目进行技术评估,严把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关,确保环评报告对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和管理要求。2016年,市本级共审查项目环评70个,项目总投资114.7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82亿元,推动了四川英马芦山制造基地、雅安万达广场项目、雅安大兴污水处理厂、雅安市多营水厂扩建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1.1.2.着力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出台了《雅安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编制了《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方案》、《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完成了四川省皓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脱硝治理项目等3个大气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项目;建成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线4条,共淘汰黄标车4892辆。
2.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印发了《雅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雅府发〔2016〕2号),依法划定了市级、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28个。完成市级备用水源九龙水库饮用水工程完成工程投资2240万元,完成南郊水厂引水工程投资20435万元,完成铜头引水工程投资38140万元。完成6家工业集中区水污染治理,对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进行了全面监管,其中对1家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进行了处罚。开展县城及县城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饮用水源评估14家。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按照《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前期工作。在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开展土壤风险点位布设,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1.1.3重拳出击,持续保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水泥行业和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水电站枯水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建立了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和督促县(区)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通过暗查、夜查、节假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及联合检查等方式,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7件,同比增长34%,处罚金额440.23万元,同比增长71%。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实施查封扣押3起,限产停产1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相较往年,实现了“零”的突破。
1.1.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锤炼环保队伍。
局党组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首位,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照《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党组书记到普通党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责任落实落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向监管服务对象发放《雅安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廉政监督举报书》200余份,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个别谈话110人次,走访企业78家次,查阅资料622份,检查重点专项资金10845万元。全覆盖进行《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抓实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廉政“底线”,不断拧紧“总开关”,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清廉氛围。
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班13期600余人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管理,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重视老干部生活,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推动扶贫攻坚,选派1名副科级实职干部下派荥经县万年村任扶贫村“第一书记”,局领导10余人次深入扶贫村走访慰问贫困群众,安排30多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扶贫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贫困户人均年收入增加500元以上,扶贫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
环境监测提供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为实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污染控制的,为环境管理、环境质量预报、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
2016年,我市以《新环保法》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为准则,严格按照《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方案》和《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测任务。
1.2.1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目的就是要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认真学习了省环保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填报全省环保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川环办发〔2016〕77号文件并及时填报。严格执行省环保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转发的《环境保护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一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6〕32号文件,立即冻结机构编制,严禁突击进出人员。
1.2.2监测任务
2016年,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理念,依法开展辖区内各种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说得清。主要包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连续监测、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降水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汛期重点污染源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在线设施比对监测、应急监测、竣工验收监测以及各类委托性监测。
2016年,全市工业、城市生活废水及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总量为4079.896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633.650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3433.897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12.3483万吨。
工业、城市生活废水及集中式治理设施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3934.9117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92.9087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536.966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37吨。
工业、城市生活废水及集中式治理设施中氨氮排放总量1622.7284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8.8424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603.094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0.792吨。
2016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275.91208亿立方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447.7846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571.68吨,共计4019.4646吨;工业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608.8352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450.602吨,共计5059.4372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5986.0246吨,生活烟(粉)排放量498.2吨,共计6484.2246吨。
2016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2.25604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87.5860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24630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2.968424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812万吨。一般工业废物贮存量41.868234万吨。
(注:本章数据为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待审核版,最终数据以环保部审核后为准)
2016年雅安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1.6毫克/立方米、119微克/立方米、68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略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与上年相比,雅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下降了37.0%,二氧化氮浓度与去年一致,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均有所上升,分别上升了25.0%、45.5%、153.2%、6.3%、13.5%。
评价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663-2012)
详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 | 浓度单位 |
二氧化硫 (SO2) | 年平均 | 年平均 | 60 | μg/m3 |
二氧化氮 (NO2) | 年平均 | 年平均 | 40 | μg/m3 |
一氧化碳 (CO) | 年平均 | 24小时平均 | 4 | mg/m3 |
臭氧 (O3) | 年平均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 μg/m3 |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 年平均 | 年平均 | 70 | μg/m3 |
细颗粒物 (PM2.5) | 年平均 | 年平均 | 35 | μg/m3 |
评价方法:
(一)空气质量级别评价
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导则》,空气质量级别判定采用最大单因子级别法。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标准中污染物限值的取值时间周期,分别确定各项目的空气质量级别,并按其中最高级别确定为评价地区的短期(日)和长期(年)空气质量级别。
(二)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法
单项污染指数:Pi=Ci/Si;
综合污染指数:P=ΣPi;
污染负荷系数计算公式为:Fi=Pi/P;
式中:P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Pi为i项空气污染物的分指数;Fi为i项空气污染物的污染负荷系数;Ci为i项空气污染物浓度的年均值;Si为i项空气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分级标准:空气质量状况:清洁(P≤1.3),轻污染(1.3<P≤4),中度污染(4<P≤8),较重污染(8<P≤12),严重污染(P>12)。
(一)监测结果
2016年环境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监测结果统计见表3-2。
表3-2 2016年市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
项目 | 年度 | 年均值 | 日均值 | ||||
浓度 | 超标倍数 | 标准 | 浓度范围 | 超标率% | 标准 | ||
二氧化硫 (μg/m3) | 2016 | 15 | 60 | 4~27 | 150 | ||
二氧化氮 (μg/m3) | 2016 | 27 | 40 | 13~52 | 80 | ||
一氧化碳 (mg/m3) | 2016 | 1.6 | 4 | 0.2~2.0 | 4 | ||
臭氧 (μg/m3) | 2016 | 119 | 160 | 15~173 | 160 | ||
可吸入颗粒物 (μg/m3) | 2016 | 68 | 70 | 4~204 | 3.6 | 150 | |
细颗粒物 (μg/m3) | 2016 | 42 | 0.2 | 35 | 6~139 | 5.8 | 75 |
(二)评价结果
(1)最大单因子级别法评价结果: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略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结果
2016年雅安市城区空气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4.24,细颗粒物污染负荷系数为28.3%,为首要污染物;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负荷系数为22.9%;。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的污染负荷系数分别为15.9%,5.9%,9.4%,17.6%。(见图3-1)
图3-1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评价结果图
(三)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16年雅安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64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为一级的有102天,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28.0%,同比减少16.8%;二级的有205天,占56.3%,同比增加7.1%;超过二级的有57天,占15.7%,同比增加9.7%。(详见表3-3和图3-2)
表3-3环境空气污染级别年度比较表
年度 | 级别 | 监测天数 | 良好率(%) | |||
Ⅰ | Ⅱ | Ⅱ级以上 | ||||
2016 | 天数 | 102 | 205 | 57 | 364 | 84.3 |
比例(%) | 28.0 | 56.3 | 15.7 | |||
2015 | 天数 | 162 | 178 | 22 | 362 | 93.9 |
比例(%) | 44.7 | 49.2 | 6.1 |
图3-2空气污染级别频度图
3.3.1月变化分析
2016年可吸入颗粒物月浓度变化曲线见图3-3。与2015年月浓度变化趋势一致,2016年1月、4月明显低于2015年同期,2016年10月、11月、12月明显高于2015年同期。
图3-3可吸入颗粒物月变化趋势图
(二)二氧化硫
2016年二氧化硫月浓度变化曲线见图3-4,全年二氧化硫浓度低于环境空气年度二级标准,6到10月份较上年同期浓度明显升高。
图3-4 二氧化硫月浓度变化趋势图
(三)二氧化氮
2016年二氧化氮月浓度变化曲线见图3-5,各月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二级标准,其中采暖期变化规律与上年基本一致,2016年1~3月、10~12月高于2015年同期。
图3-5 二氧化氮月浓度变化趋势图
(四)一氧化氮
2016年一氧化碳月浓度变化曲线见图3-6,各月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二级标准,2016年2~4月、10~12月明显低于2015年同期。
图3-6一氧化碳月浓度变化趋势图
(五)臭氧
2016年臭氧月浓度变化曲线见图3-7,各月空气中臭氧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二级标准,除5月,2016年每月浓度均高于2015年同期。
图3-7臭氧月浓度变化趋势图
(六)细颗粒物
2016年细颗粒物月浓度变化曲线见图3-8,与2015年月浓度变化趋势一致,2016年10月、11月、12月明显高于2015年同期。
图3-8细颗粒物月浓度变化趋势图
3.3.2季变化分析
表3-4列出了2016年环境空气中六项污染物的季平均浓度。季度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图见图3-6,图3-7。
表3-4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季度浓度结果表
项目 时间 | 二氧 化硫 (μg/m3) | 二氧 化氮 (μg/m3) | 一氧 化碳 (mg/m3) | 臭氧 (μg/m3) | 可吸入颗粒物 (μg/m3) | 细颗 粒物 (μg/m3) | 综合污染指数 |
第一季度 | 9 | 30 | 1.7 | 78 | 89 | 50 | 4.36 |
第二季度 | 13 | 24 | 1.3 | 92 | 48 | 29 | 3.23 |
第三季度 | 23 | 19 | 0.8 | 112 | 34 | 21 | 2.84 |
第四季度 | 14 | 36 | 1.1 | 96 | 106 | 69 | 5.49 |
二级标准 | 60 | 40 | 4 | 160 | 70 | 35 | - |
图3-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季度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图
图3-10 一氧化碳季度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图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负荷系数均居本季度前两位。第三季度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负荷系数分别位居本季一、二位,分别为24.6%,21.1%,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在每季度污染负荷系数中相对所占比重均较低。从总体上讲,2016年雅安市空气污染因子中,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
图3-11季度污染负荷系数变化图
3.3.3年际变化趋势分析
自2012年来,我市对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主要污染物的监测结果来看,五年来我市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较稳定。(见表3-5)
表3-5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度浓度结果表 单位:微克/立方米
年份 项目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二氧化硫(SO2) | 21 | 26 | 17 | 12 | 15 |
二氧化氮(NO2) | 25 | 23 | 26 | 27 | 27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65 | 70 | 69 | 64 | 68 |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2013~2015年间浓度逐年下降,2016年浓度有所回升,整体处于较高的污染水平,二氧化氮浓度5年来变化不大,总体基本稳定。二氧化硫浓度呈波动变化趋势,总体呈下降趋势(图3-9)。
图3-12 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际变化趋势
我市4个环境空气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六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见表3-6,各测点污染物浓度分布见图3-10。
可以看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六项污染物浓度总体标准偏差分别为:0.0026、0.0075、0.5408、0.0181、0.0133、0.0043,二氧化硫、细颗粒物污染浓度空间分布较均匀。
表3-6 各测点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CO单位mg/m3,其余单位μg/m3
编号 | 监测点位 | 二氧化硫(SO2) | 二氧化氮(NO2) | 一氧化碳(CO) | 臭氧(O3)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细颗粒(PM2.5) | |
年均值 | 年均值 | 年均值 | 年均值 | 年均值 | 年均值 | |||
大兴526 | 14 | 14 | 0.8 | 85 | 89 | 49 | ||
2 | 建安厂 | 16 | 30 | 1.5 | 116 | 82 | 46 | |
3 | 市政府 | 18 | 30 | 1.2 | 117 | 61 | 39 | |
4 | 川农大 | 11 | 21 | 1.0 | 107 | 63 | 42 | |
总体标准差 | 0.0026 | 0.0075 | 0.5408 | 0.0181 | 0.0133 | 0.0043 | ||
全市均值 | 15 | 27 | 1.6 | 119 | 68 | 42 | ||
二级标准 | 60 | 40 | 4 | 160 | 70 | 35 | ||
注:大兴526清洁对照点不纳入全市平均,超标率为日均浓度超标率。
图3-13环境空气各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污染物浓度分布图
图3-14环境空气各测点一氧化碳浓度分布图
从各监测点六项污染物空间变化图(图3-15、图3-16、图3-17、图3-18、图3-19、图3-20)可以看出,我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相对较高的点位为建安厂。与上年相比,臭氧和细颗粒物浓度在大兴526台、建安厂、市政府、川农大四个监测点位均有所上升。细颗粒物浓度在四个监测点位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即35μg/m3。
图3-15可吸入颗粒物空间变化
图3-16二氧化硫空间变
图3-17二氧化氮空间变化
图3-18臭氧空间变化
图3-19细颗粒物空间变化
图3-20一氧化碳空间变化
2016年,雅安市城市空气质量较好,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年平均值优于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臭氧浓度年平均值优于二级标准,细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超过二级标准。与2015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为一级的有102天,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28.0%,同比减少16.8%;二级的有205天,占56.3%,同比增加7.1%;超过二级的有57天,占15.7%,同比增加9.7%。
(一)污染特征
2016年雅安市环境空气以尘污染为主,呈扬尘、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且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变化及空间差异。具体表现为:
1、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为环境空气中两种首要污染物。
2016年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超标率为6.3%,细颗粒物日均浓度超标率为13.1%,六项污染物污染分担率中,细颗粒物居首位,达28.3%,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2、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季节变化明显
2016年雅安市空气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第一、四季度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较大,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第二、三季度污染较轻。
(二)当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原因分析
1、扬尘、机动车尾气
机动车尾气是空气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超细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雅安市机动车辆数目不断增加,尽管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执行较高的排放标准,但仍有部分尾气超标的重型货车上路行驶,加之灾后重建全面开展,康藏路、上坝路为城区过境道路,重型车辆导致扬尘叠加,造成污染。
2、面源污染
局部地区的建筑工地物料堆场扬尘、餐饮业油烟、燃煤小炉具无组织排放,少数污染源的不稳定排放,城市近郊的秸秆、草木和废物的露天焚烧,是导致局部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浓度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3、地形、生态气候因素
我市绝大部分时间内维持优良天气。其原因是:我市处于四川盆地西部边缘,气候类型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雨量充沛,有利于污染物的沉降,加之我市良好的植被(62%的森林覆盖率)和自身的生态环境对于雾霾具有一定的净化和屏蔽作用。
酸沉降指大气中酸性污染物的自然沉降,分为湿沉降和干沉降。湿沉降是指发生降水时,高空雨滴吸收大气中酸性污染物降到地面的沉降过程,包括雨、雪、雹、雾等;干沉降是指不发生降水时,大气中酸性污染物受重力、颗粒物吸附等作用由大气沉降到地面的过程。
2016年,我市降水pH值范围4.54~8.87,pH年均值为6.63,属于非酸雨,酸雨频率为3.3%。与2015年相比,全市降水pH值无明显变化,酸雨频率下降3.2%,酸雨污染明显下降。
我市降水中的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占离子总当量的54%;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分别占离子总当量的52%和40%,当量浓度比为1.3:1。
全市平均月降尘量范围为0.7~3.1吨/平方公里·月,年平均降尘量2.1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下降1.3吨/平方公里.月,下降40%,达标率为100%,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标准值。
监测项目:
降水:降雨量、pH值、电导率及降水中化学成分硫酸根、硝酸根、铵离子、钙离子、镁离子、氯离子、氟离子、钾离子、钠离子。
降尘:每平方公里月降尘量。
评价项目:pH值、酸雨频率、硫酸根、硝酸根、铵离子、钙离子、镁离子、氯离子、氟离子、钾离子、钠离子、降尘。
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
降水:酸雨状况评价标准及变化趋势评价见表4-1、4-2、4-3:降水pH值≤5.60作为酸雨评价依据。降水pH平均值计算采用氢离子浓度和雨量加权法计算,其他离子和电导率的平均值均按雨量加权算术平均值计算。
降尘:《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以清洁对照点年均值+3吨/平方公里·月作为评价标准。
表4-1 酸雨状况评价标准
酸雨状况 | pH值 |
非酸雨 | pH>5.60 |
轻酸雨 | 5.00<pH ≤5.60 |
中酸雨 | 4.50<pH ≤5.00 |
重酸雨 | pH ≤4.50 |
表4-2 pH值变化趋势评价
pH变化值 | 酸雨变化状况 |
≤±0.3(氢离子浓度增加1倍) | 基本持平或保持不变 |
±0.3~±0.5(氢离子浓度增加1倍) | 酸雨污染减轻或加重 |
>±1 | 酸雨污染加剧或好转 |
表4-3 酸雨频率变化趋势评价
酸雨频率的变化值 | 酸雨变化状况 |
≤±10% | 基本持平或保持不变 |
>±10%~≤±20% | 污染加重或好转 |
>±20% | 污染加剧或减轻 |
4.2.1降水
1、监测结果
我市共设降水监测点4个(城区点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站、六一研究所及郊区点大兴526台),2016年共采集雨样273个。其中酸雨样品9个,酸雨频率为3.3%,酸雨量占总雨量的1.41%(雨量加权平均后)。降水月均pH值范围4.54~8.87,年均值为6.63。
与2015年相比,全市酸雨频率下降3.2%,与去年相比酸雨污染明显下降;全市降水pH值上升0.06,无明显变化。
表4.4 2015年降水监测月变化结果
月份 年份 项目 | 降水pH平均值 | 酸雨pH平均值 | 酸雨频率(%) | |||
2015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6年 | |
1月 | 雨量不足 | 6.21 | 雨量不足 | — | 雨量不足 | 0.00 |
2月 | 雨量不足 | 7.16 | 雨量不足 | — | 雨量不足 | 0.00 |
3月 | 6.16 | 7.45 | — | — | 0.00 | 0.00 |
4月 | 5.73 | 7.29 | — | — | 0.00 | 0.00 |
5月 | 5.72 | 7.28 | — | — | 0.00 | 0.00 |
6月 | 6.38 | 7.81 | — | — | 0.00 | 0.00 |
7月 | 6.35 | 7.05 | — | — | 0.00 | 0.00 |
8月 | 5.58 | 7.49 | 4.74 | — | 18.3 | 0.00 |
9月 | 6.64 | 7.79 | — | — | 0.00 | 0.00 |
10月 | 6.15 | 6.06 | 5.53 | 5.54 | 25.0 | 5.0 |
11月 | 6.85 | 5.47 | — | 5.28 | 0.00 | 50.0 |
12月 | 6.43 | 4.69 | — | 4.69 | 0.00 | 100.0 |
全年 | 6.57 | 6.63 | 4.87 | 5.05 | 6.48 | 1.41 |
2、降水化学成分
我市降水中的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占离子总当量的54%;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分别占离子总当量的52%和40%当量浓度比为1.3 : 1。
表4-5 2014~2015年降水化学成分统计结果(单位:mg /L)
年份 | 硫酸根离子 | 硝酸根离子 | 铵离子 | 钙离子 | 镁离子 | 氯离子 | 氟离子 | 钾离子 | 钠离子 |
2015年 | 3.89 | 2.56 | 2.00 | 0.475 | 0.042 | 0.542 | 0.140 | 0.169 | 0.068 |
2016年 | 6.08 | 4.65 | 2.20 | 0.907 | 0.126 | 0.754 | 0.204 | 0.474 | 0.362 |
图4-1 2016年降水中主要阴离子当量分担率
图4-2 2016年降水中主要阳离子当量分担率
图4-3 降水中主要离子当量担当率年际变化
4.2.2降尘
全市年平均降尘量2.1吨/平方公里·月(去年全市年平均降尘量3.49吨/平方公里·月),下降40%,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标准值。
4.3.1时间变化及趋势分析
(一)降水
1、pH值
2016年降水pH值呈现上下波动趋势,除11月、12月份pH值为5.47、4.69外,其他月份基本保持在5.60(非酸雨)以上。从变化图中可以看出降水pH值呈现一个上下波动的趋势,降水月均pH值范围4.54~8.87,年均值为6.63。相比2015年,酸雨污染无明显变化。
图4-4 2016年降水pH值月变化趋势图
全市四季度pH值较低,为5.42,其余都远离5.6的酸雨临界线,酸雨可能性很小。
图4-5 2016年降水pH值季变化趋势图
2、离子浓度
降水中的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占离子总当量的54%;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分别占离子总当量的52%和40%。降水中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的当量浓度比为1.3 : 1,各离子浓度呈现上下波动趋势,大部分离子在第四季度浓度较高,最高值出现在第四季度并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图4-6 2016年降水中主要阴离子浓度月变化趋势图
图4-7 2016年降水中主要阳离子浓度月变化趋势图
(二)降尘
2016年全市平均月降尘量范围为0.7—3.1吨/平方公里·月,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以当地清洁对照点年均值2.0+3吨/平方公里·月作为评价标准,建安厂点、市环境监测站点、市委党校点、六一研究所(清洁对照点)1~12月份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比去年无变化。同比去年全市年平均降尘量3.5吨/平方公里·月,下降40%。
全市降尘污染的时间变化趋势特点:降尘监控峰值主要出现在春冬季,6、7、9、10、11月降尘监控值较低,原因是雨季且多风季节,对降尘具有稀释吹散作用;其余时间出现高值,原因是与环境空气质量本身密切相关。
图4-8 2016年各监测点位降尘月变化图
图4-9 2016年全市降尘平均浓度月变化图
2016年我市降尘量的分布都比较均匀,其中建安厂、监测站稍高于其他两个点位。原因是这两个点位处于城市中心,车流量多,公路扬尘对降尘的影响较大,这与城市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的空间分布趋势特征相一致。
建安厂(工业区)、市环境监测站(居民区)、市委党校(文化区)、六一研究所(清洁区)四个监测点位降尘量分摊占比27%、28%、24%、21%,与上年基本一致。
六一研究所(清洁区)点位分摊占比与其他三个点位基本接近,原因是该点位地处城市中心,表明该点位作为清洁区对照点已不适宜。
图4-10 2016年各监测点位降尘分布比例图
4.3.2年度对比及变化趋势分析
(一)降水
2016年,我市降水pH值范围4.54~8.87,pH年均值为6.63,属于非酸雨,酸雨频率为3.3%。与2015年相比,全市降水pH值上升0.03。2016年度降水pH值与上一年相比,酸雨污染无明显变化。
图4-11 2012~2016年降水pH值变化趋势图
图4-12降水pH值月变化年度对比
图4-13 2015-2016年酸雨频率月变化对比
图4-14 降水中主要离子浓度对比
(二)降尘
相较于2015年,2016年全市平均降尘量减少40.0%。各个点的降尘量均有所减少。
图4-15 2015~2016年各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对比图
4.4.1结论
2016年,我市降水pH值范围4.54~8.87,pH年均值为6.63,属于非酸雨,酸雨频率为3.3%。与2015年相比,全市降水pH值上升0.03,酸雨污染无明显变化。
降水中的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占离子总当量的54%;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分别占离子总当量的52%和40%当量浓度比为1.3:1。
全市平均月降尘量范围为0.7~3.1吨/平方公里·月,年平均降尘量2.1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下降1.4吨/平方公里.月,达标率为100%,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标准值。
4.4.2原因分析
1、上风向扩散
雅安地处四川盆地向青藏高原过度的地带,背斜紧密隆起成山,向斜开阔形成山间河谷盆地,受邛崃山脉地形的影响,形成著名的“华西雨屏”。气流西进扩散至雅安上空,结合“华西雨屏”特殊自然现象和雅安市区山涧河谷盆地的特殊地形的共同作用,自上风向携带的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溶解于降水中,导致酸雨的加重。
2、机动车尾气
机动车尾气是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尽管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执行较高的排放标准,但仍有部分尾气超标的重型货车上路行驶,加之灾后重建全面开展,康藏路、上坝路为城区过境道路,重型车辆激增导致汽车尾气排放加重,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量加重从而导致酸雨的加重。
2016年,我市重点流域青衣江和大渡河支流雅安段枯、平、丰水期总体水质良好,瀑布沟库区枯、平、丰水期总体水质良好。“十三五”国控断面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断面、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断面、出境断面三谷庄断面水质均为Ⅱ类;省控监测断面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水质为Ⅱ类,省控湖库3个点位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水质为Ⅲ类。与上年相比,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水质有所上升,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和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水质无明显变化。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基本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锌、铜、石油类、氟化物(以F—计)、总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硒、硫化物、粪大肠菌群)以及流量、电导率。湖库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
评价项目: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透明度、叶绿素a以外的21项指标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锌、铜、石油类、氟化物(以F—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硒、硫化物。
评价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评价方法: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断面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采用单项指标超标法作为评价方法,即在所有参加评价的项目中,只要有一项(或数项)不符合某类水标准,则以该水质不符合该类水标准的方法。
2016年,全市3个国控断面达标率为96.9%,全年12个月监测合计32个监测断面数据(大岗山点位于2016年5月定为国控断面),其中Ⅱ类断面数据27个,占84.4%,Ш类断面数据4个,占12.5%,Ⅳ类断面数据1个,占3.1%。
2016年,全市1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91.7%,全年12个月监测合计12个监测断面数据,其中Ⅱ类断面数据6个,占50%,Ш类断面数据5个,占41.7%,Ⅳ类断面数据1个,占8.3%。全市3个省控湖库点位达标率为100%,全年6个月监测合计18个监测点位数据(2016年7月,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湖库点位划定为省控点位)其中Ⅱ类点位数据6个,占33.3%,Ш类断面数据12个,占66.7%。
水质监测结果见表5-1、5-2。
表5-1 2016年雅安市地表水(河流)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水系 | 河流 | 断面名称 | 规定类别 | 实测类别 | 水质状况 | 主要污染物/超标倍数 | 达标率 |
岷江水系 | 大渡河 | 三谷庄 | Ш | Ⅱ | 优 | 无 | 100% |
大岗山 | Ш | Ⅱ | 优 | 无 | 100% | ||
青衣江 | 水中坝 | Ш | Ⅱ | 优 | 无 | 100% | |
龟都府 | Ш | Ⅱ | 优 | 无 | 100% |
表5-2 2016年雅安市地表水(湖库)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水系 | 湖库 | 点位名称 | 规定类别 | 实测类别 | 水质状况 | 主要污染物/超标倍数 | 达标率 |
岷江水系 | 瀑布沟 | 三谷庄 | Ш | Ш | 良好 | 无 | 100% |
大岗山 | Ш | Ш | 良好 | 无 | 100% | ||
龟都府 | Ш | Ш | 良好 | 无 | 100% |
5.2.1主要污染物变化趋势
1、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
2016年,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通过氨氮,总氮,总磷三项指标与上年对比分析图可知,与2015年相比,2016年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图5-1、图5-2、图5-3)氨氮浓度值均达到Ⅱ类标准,但从4月开始有所上升。
与2015年相比,总氮浓度值在1月、3月、6月、11月有所升高,其他月份均低于2015年浓度值。
与2015年相比,总磷浓度值3月有所升高,7月有明显升高,超过Ⅲ类标准,造成总磷指标超标的原因有:(1)采集水样时处于雅安市洪汛期,有其他废水经过地表径流流入地表水体;(2)农、耕地使用的农药、化肥等经暴雨冲刷进入地表水体。其他月份浓度值均低于2015年。其中8个月份达Ⅱ类标准,3个月份为Ⅲ类标准,1个月份为Ⅳ类标准。
图5-1 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氨氮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图5-2 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总氮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图5-3 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总磷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2、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
2016年,青衣江控制断面龟都府通过氨氮,总氮,总磷三项指标与上年对比分析图可知,与2015年相比,2016年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图5-4、图5-5、图5-6)氨氮值无明显变化,均达到Ⅱ类标准,但2月、4~7月、9月、11月有所上升。
2016年总氮浓度值成“M”型,其中7月、10月为最高峰。与2015年相比,总氮浓度值除8月、9月、11月、12月外均有所上升。
与2015年相比,总磷浓度值7月有明显升高,超过Ⅲ类标准,造成总磷指标超标的原因有:(1)采集水样时处于雅安市洪汛期,有其他废水经过地表径流流入地表水体;(2)农、耕地使用的农药、化肥等经暴雨冲刷进入地表水体。其他月份浓度值均无明显变化。其中7个月份达Ⅱ类标准,4个月份为Ⅲ类标准,1个月份为Ⅳ类标准。
图5-4 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氨氮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图5-5 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总氮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图5-6 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总磷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3、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
2016年,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通过氨氮,总氮,总磷三项指标与上年对比分析图可知,与2015年相比,2016年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图5-7、图5-8、图5-9)氨氮值无明显变化,均达到Ⅱ类标准,除9月、10月、12月外浓度值均有所下降。
2016年总氮浓度值1~4月呈上升状,4~12呈下降趋势。与2015年相比,总氮浓度值4~6月、8~9月有所上升。
2016年总磷浓度值呈平稳态,均达到Ⅱ类标准,与2015年相比,总磷浓度值5月、11月有所上升,其余月份均有所下降。
图5-7 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氨氮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图5-8 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总氮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图5-9 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总磷浓度值对比分析图
4、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
2016年,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通过氨氮,总氮,总磷三项指标分析年度变化趋势(图5-10、图5-11、图5-12)。
2016年,氨氮浓度值5~10月呈缓慢上升趋势,10~12月呈缓慢下降趋势,浓度值均达到Ⅱ类标准。
2016年,总氮浓度值5~8月呈上升趋势,8~12月呈下降趋势。
2016年,总磷浓度值呈下降—上升—下降趋势,浓度值均达到Ⅱ类标准。
图5-10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氨氮浓度值分析图
图5-11 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总氮浓度值分析图
图5-12 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总磷浓度值分析图
5、省控瀑布沟湖库点位—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
2016年,瀑布沟湖库点位(三星村、青富、三谷庄)通过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三项指标分析年度变化趋势(图5-13、图5-14、图5-15)。
三星村、青富、三谷庄总磷浓度值均呈先下降在上升趋势,三星村、青富、三谷庄均有2个月份达Ⅱ类标准,4个月份达Ⅲ类标准。
三星村、青富、三谷庄总氮浓度均呈下降趋势,三星村有5个月份达Ⅲ类标准,1个月份未达Ⅲ类标准;青富有2个月份达Ⅲ类标准,4个月份未达Ⅲ类标准;三谷庄有5个月份达Ⅲ类标准,1个月份未达Ⅲ类标准。
三星村、青富、三谷庄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均呈平稳态,均达到达Ⅰ类标准。
图5-13 省控瀑布沟湖库点位总磷浓度值分析图
图5-14 省控瀑布沟湖库点位总氮浓度值分析图
图5-15 省控瀑布沟湖库点位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值分析图
5.2.2水质变化趋势
2016年,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有6个月达Ⅱ类,5个月达Ⅲ类,1个月为Ⅳ类,较2015年有所下降。该断面Ⅱ类水占50.0%,Ⅲ类水占41.7%,Ⅳ类水占8.3%,能满足规定的水环境功能要求(图5-16)。
图5-16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水质类别比例
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有7个月达Ⅱ类,4个月达Ⅲ类,1个月为Ⅳ类,较2015年有明显下降。该断面Ⅱ类水占58.4%,Ⅲ类水占33.3%,Ⅳ类水占8.3%,能满足规定的水环境功能要求(图5-17)。
图5-17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类别比例
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有12个月达Ⅱ类,水质优,较2015年有所上升。该断面整体水质优,Ⅱ类水占100%,能满足规定的水环境功能要求(图5-18)。
图5-18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水质类别比例
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共计监测8个月)有7个月达Ⅱ类,1个月达Ⅲ类,水质良好。该断面整体水质好,Ⅱ类水占87.5%,Ⅲ类水占12.5%,能满足规定的水环境功能要求(图5-19)。
图5-19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水质类别比例
省控湖库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点位(共计监测6个月)均有2个月达Ⅱ类,4个月达Ⅲ类,水质良好。该三个点位Ⅱ类水均占33.3%,Ⅲ类水均占66.7%,能满足规定的水环境功能要求(图5-20)。
图5-20 省控湖库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点位水质类别比例
2016年全市2个国控断面(龟都府断面、三谷庄断面)及1个省控点位(水中坝断面)全年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良好,与上一年相同,水质有所上升(图5-21、图5-22、图5-23)。
1个国控断面(大岗山断面)全年水质达到Ⅱ类,水质优(图5-24)。
3个省控湖库点位(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点位)全年水质达到Ⅲ类,水质良好(图5-25、图5-26、图5-27)。
图5-21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水质变化图
图5-22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变化图
图5-23 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断面水质变化图
图5-24 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断面水质变化图
图5-25 省控湖库点位(三星村)水质变化图
图5-26 省控湖库点位(青富)水质变化图
图5-27 省控湖库点位(三谷庄)水质变化图
“十三五”国控断面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断面、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断面、出境断面三谷庄断面水质年度平均值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实际均为Ⅱ类
省控监测断面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水质年度平均值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实际均为Ⅱ类;省控湖库瀑布沟3个点位三星村、青富、三谷庄水质年度平均值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实际均为Ⅲ类。
青衣江控制、出境断面和大渡河入境、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湖库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点位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我们要以创建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为契机,大力提升城市环保地位,增加环保投入,加大环保力度,使我市青衣江、大渡河水环境质量状况继续保持优良水质。
对策建议:应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降低污染。运用切实可行的新技术,大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
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青衣江猪儿嘴第三水厂取水口,2016年总供水量为1231万吨,水质达标率为91.5%,7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取水点(河流型7个、地下水型1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总磷项目达标率为91.7%,其他所有监测项目和单独评价指标达标率均为100%;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所有监测项目和单独评价指标达标率均为100%。市级饮用水断面青衣江猪儿嘴7个月达Ⅱ类标准,同比上升16.6%;4个月达Ⅲ类标准,同比下降25.0%;1个月为Ⅳ类标准;水质略有下降。
监测项目:
市级:每月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表2和表3中优选特定33项,并增加透明度、电导率、叶绿素a、流量,共64项,每年按标准做1次109项全分析。
县级:地表水型每季度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表2和表3中优选特定33项,并增加透明度、电导率、叶绿素a、流量,共64项,每2年按标准做1次109项全分析。地下水型每半年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中表1优选23项。
评价项目: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全部监测项目;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除水温、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全部监测项目;地下水水源地全部监测项目。
评价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
评价方法: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照水质达标率进行评价,水质达标率的计算方法为各月达标水量之和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县级总计红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照取水点达标率来评价,水质达标率的计算方法为取水点达标次数占总监测次数的百分比。
2016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青衣江猪儿嘴断面监测的64项基本指标和108项全分析项目指标中,有机项目均未有检出,所有监测项目除7月份总磷为Ⅳ类标准外,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1.7%。其中有7个月为Ⅱ类水质,占58.3%;4个月为Ⅲ类水质,占33.3%;1个月为Ⅳ类水质,占8.4%。
图6-1 2016年雅安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比例
与2015年相比,2016年青衣江猪儿嘴断面氨氮浓度值在除2月份外均有所上升,其中2个月份达Ⅰ类标准,10个月份为Ⅱ类标准;总磷浓度值在1、2、3、6、7、11月有所升高,7月异常升高超Ⅲ类标准,为Ⅳ类,其他月份均有所下降,其中8个月份达Ⅱ类标准,3个月份达Ⅲ类标准,1个月为Ⅳ类。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数在4、9、10、12月稍有增加,其他月份较为平稳;相较2015年水质趋于稳定,12个月份全部为Ⅲ类标准(图6-2、6-3、6-4)。
图6-2 雅安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猪儿嘴氨氮浓度对比
图6-3 雅安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猪儿嘴总磷浓度对比
图6-4雅安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猪儿嘴粪大肠菌群数浓度对比
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青衣江猪儿嘴第三水厂取水口,2016年总供水量为1231万吨,水质达标率为91.5%,7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取水点(河流型7个、地下水型1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总磷项目达标率为91.7%,其他所有监测项目和单独评价指标达标率均为100%;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所有监测项目和单独评价指标达标率均为100%。市级饮用水断面青衣江猪儿嘴7个月达Ⅱ类标准,同比上升16.6%;4个月达Ⅲ类标准,同比下降25.0%;1个月为Ⅳ类标准;水质略有下降。
我们要以创建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为契机,大力提升城市环保地位,增加环保投入,加大环保力度,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饮用水源地继续保持优良水质,力争水质逐渐提升。
对策建议:应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降低污染。运用切实可行的新技术,大力推进城镇面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
雅安市声环境污染属混合型,主要由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交织而成。通过声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基本解决了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得到一定的遏制,但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引起的矛盾呈缓慢上升趋势。
2016年雅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1 dB(A),等级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一般”,与去年相比上升5.5dB(A)。其中“好”5.0%,“较好”25.2%,“一般”27.7%,“较差”21.8%,“差”20.3%。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2.1dB(A),等级为四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差”,与去年相比上升2.0dB(A),其中“好”0%,“较好”12.5%,“一般”37.5%,“较差”31.2%,“差”18.8%。
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82.1%和50%,较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4.3个百分点和32.1个百分点。
监测内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环境噪声
评价项目:等效连续声级(LeqdB(A));累计百分声级L10、L50、L90。
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评价方法: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LeqdB(A):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的等效声级算术平均值;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LAeqdB(A):城市建成区交通干线各路段监测数据,按其长度加权的等效声级平均值。
表7-1 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 单位:dB(A)
类别 | 适用区域 | 昼间 | 夜间 | |
0 | 疗养区 | 50 | 40 | |
1 | 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 育、科研、行政办公区 | 55 | 45 | |
2 | 混杂区 | 60 | 50 | |
3 | 工业区 | 65 | 55 | |
4 | 4a | 公路交通干线两侧 | 70 | 55 |
4b | 铁路两侧 | 70 | 60 |
质量评价等级划分
表7-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 单位:dB(A)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 等效声级 | ≤50.0 | 50.1~55.0 | 55.1~60.0 | 60.1~65.0 | >65.0 |
夜间平均 等效声级 | ≤40.0 | 40.1~45.0 | 45.1~50.0 | 50.1~55.0 | >55.0 |
声环境 质量状况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表7-3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 单位:dB(A)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 等效声级 | ≤68.0 | 68.1~70.0 | 70.1~72.0 | 72.1~74.0 | >74.0 |
夜间平均 等效声级 | ≤58.0 | 58.1~60.0 | 60.1~62.0 | 62.1~64.0 | >64.0 |
声环境 质量状况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7.2.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保护部“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有关规定,将整个雅安市12.63平方公里建成区划分成202个250米×250米等大小的正方形网格,每个网格中心布设一个监测点位,全市共设置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202个。
2016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1 dB(A),等级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一般”,与去年相比上升5.5dB(A)。
2016年,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状况:“好”5.0%,“较好”25.2%,“一般”27.7%,“较差”21.8%,“差”20.3%。
图7-1 2016年雅安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分布情况
7.2.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6年雅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16个主要路段总长度5008米,昼间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72.1dB(A),等级四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差”,与去年相比上升2.0dB(A)。平均车流量1551辆/小时,车流量增加251辆/小时。
2016年雅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四级,各路段等效声级“好”的占0%,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较好”的占12.5%,同比下降18.8个百分点;“一般”的占37.5%,同比无变化;“较差”的占31.2%,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差”的占18.8%,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
图7-2 2016年雅安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
图7-3 2015~2016年雅安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分布状况
7.2.3功能区噪声
2016年全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56点次,其中昼间28点次,夜间28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23点次,达标率为82.1%,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夜间达标14点次,达标率50%,同比下降32.1个百分点。1类区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为50%,2类区昼间达标率为62.5%,夜间为37.5%,3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为75%,,4a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为50%。
表7-1 2016年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率统计
功能区类别 | 1类 | 2类 | 3类 | 4a类 | 备注 |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监测点次 | 8 | 8 | 8 | 8 | 4 | 4 | 8 | 8 | |
达标点次 | 6 | 4 | 5 | 3 | 4 | 3 | 8 | 4 | |
达标率(%) | 75 | 50 | 62.5 | 37.5 | 100 | 75 | 100 | 50 |
表7-2 2016年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率统计 单位:%
功能区类别 | 1类 | 2类 | 3类 | 4a类 | 备注 |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1季度 | 100 | 50 | 50 | 0 | 100 | 0 | 100 | 0 | |
2季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0 | |
3季度 | 100 | 0 | 100 | 50 | 100 | 100 | 100 | 100 | |
4季度 | 0 | 50 | 0 | 0 | 100 | 100 | 100 | 50 |
图7-4 2016年雅安市功能区域噪声达标情况图
7.3.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1dB(A),等级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一般”,与上年相比上升5.5dB(A)
图7-5 2015-2016年雅安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变化图
7.3.2道路交通噪声
2016年雅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四级,各路段等效声级“好”的占0%,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较好”的占12.5%,同比下降18.8个百分点;“一般”的占37.5%,同比无变化;“较差”的占31.2%,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差”的占18.8%,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
图7-6 2015-2016年雅安市主城区城市道路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变化图
图7-7 2015-2016年雅安市主城区城市道路昼间车流量变化图
7.3.3功能区噪声
全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1类达标率为75%,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2类达标率为62.5%,同比下降37.5个百分点,3、4a类达标率为为100%,同比无变化;夜间1类达标率为50%,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2类达标率为37.5%,同比下降62.5个百分点,3类达标率为7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4a类达标率为为50%,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2016年,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2.1%,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50%,同比下降32.1个百分点。
表7-3 2016年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率统计 单位:%
功能区类别 | 1类 | 2类 | 3类 | 4a类 | 备注 |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2016达标率 | 75 | 50 | 62.5 | 37.5 | 100 | 75 | 100 | 50 | |
2015达标率 | 87.5 | 62.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75.0 | |
同比变化 | -12.5 | -12.5 | -37.5 | -62.5 | - | -25 | - | -25 |
总体上看,全市功能区1、2、3、4a类区有所下降,2016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较2015年差。
相比2015年,2016年雅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均有所提高,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有所下降。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6〕26号)和《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雅安市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雅市环发〔2016〕34号)要求,在2016年对雅安市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以及企业周边饮用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监测断面(竹马河汇入南桠河前100m、小水河汇入大渡河前100m、白岩河下游汇入库区前100m)水质所测评价项目1~8月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9~12月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万里工业集中区、竹马工业集中区及小水工业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无日均值。企业(汉源源富锌业有限公司、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及石棉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周边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土壤环境质量不评价。
8.1.1监测内容及评价方法
1、监测点位:
地表水:竹马河汇入南桠河前100m、小水河汇入大渡河前100m、白岩河下游汇入库区前100m
环境空气:万里工业集中区、竹马工业集中区、小水工业集中区下风向
企业周边:汉源源富锌业有限公司、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石棉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2、评价项目:
地表水:铅、汞、镉、铬(六价)、砷、铜、锌、硒、镍、钒、铊、锰、钴、锑、铁、钼、铍、钡、钛、硼
环境空气:铅
饮用水:砷、汞、镉、铅、铬(六价)
企业周边土壤:砷、汞、镉、铅、铬
3、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饮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季均值标准。
企业周边土壤:不评价。
2016年雅安市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区3个地表水断面全年12个月监测水质8个月达到Ш类,4个月未达到Ш类,达标率为66.7%。
万里工业集中区、竹马工业集中区、小水工业集中区下风向铅的浓度为未检出~3.04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50%。
所选取3个工业园区在生产的3家企业周边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上、下风向环境空气中铅季均值达标率为58.3%,土壤环境质量不评价。
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四川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川环发[2014]150号)的要求,天全县选取了1个静态村庄(仁义乡岩峰村),2个动态村庄(始阳镇新民村、老场乡香林村)作为天全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村庄,其中仁义乡岩峰村为生态型村庄,始阳镇新民村为工业型村庄,老场乡香林村为种植型村庄。宝兴县选取了1个静态村庄(蜂桶寨乡和平村),2个动态村庄(五龙乡东升村、陇东镇崇兴村)作为宝兴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村庄,其中蜂桶寨乡和平村为生态型村庄,五龙乡东升村、陇东镇崇兴村均为种植型村庄。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出境断面、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所选取六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天全河禁门关、两河口断面及宝兴河-罗家坝(大溪)断面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土壤环境质量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
按照四川省环保厅《四川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川环函]2012]294)的要求,全市8个县(区)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共83个断面(点位)开展了121次监测,其中地表水99个,地下水22个。按实际开展的监测项目评价,全市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6年,雅安市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与上年度相比,无显著性变化趋势。
9.1.1水体环境及饮用水源地水质
1、雅安市重点流域
2016年,雅安市3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3个断面均为Ⅲ类,水质良。
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达Ⅱ类水质的有6个月,占50%,Ш类水质的有5个月,占41.7%;Ⅳ类水质的有1个月,占8.3%。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达Ⅱ类水质的有7个月,占58.4%,Ш类水质的有4个月,占33.3%,Ⅳ类水质的有1个月,占8.3%。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达Ⅱ类水质的有12个月,占100%;大渡河入境断面大岗山(共计监测8个月)达Ⅱ类水质的有7个月,占87.5%,Ⅲ类水质的有1个月,占12.5%。
岷江干流青衣江支流和大渡河支流雅安段水质均为Ⅱ类,水质优。
2、区县
天全河入境断面禁门关、出境断面两河口全年水质均为Ш类,达标率为100%。
宝兴河-罗家坝(大溪)断面水质为Ш类,达标率为100%。
其余区县无数据。
9.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16年,雅安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年取水量为1231万吨,达标水量为1126万吨,达标率为91.5%,同比有所下降。
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全市7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均开展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照实际开展的监测项目评价,达标率为100%。
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全市8个县(区)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共83个断面(点位)开展了121次监测,其中地表水99个,地下水22个。按实际开展的监测项目评价,全市水质达标率为100%。
9.1.3环境空气质量
1、环境空气
2016年,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工作要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我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4.24,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27~185,优良天数为307天,比例为84.1%,同比下降33天,下降9.8个百分点。
2、降水
2016年,雅安市酸雨发生频率为3.3%,酸雨量为1.41%,降水pH值范围为4.54~8.87,年均值为6.63,为非酸雨。同比2015年,我市酸雨状况明显好转,表现为酸雨频率下降3.18个百分点,酸雨量下降3.58个百分点,pH年均值无明显变化。
3、降尘
2016年雅安市月降尘量为0.7~3.1吨/平方公里.月,年平均降尘量为2.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40个百分比,优于我市清洁对照点3.60+3吨/平方公里.月的标准要求。
9.1.4声环境质量
1、城市区域声环境
2016年,雅安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般”,等级为二级,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1 dB(A),同比上升5.5dB(A)。其中全市建成区内“好”的占5.0%,“较好”的占25.2%,“一般”的占27.7%,“较差”的占21.8%,“差”的占20.3%。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2016年,雅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5008米,平均车流量1551辆/小时。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2.1dB(A),同比上升2.0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为四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为“较差”。各路段等效声级“好”的占0%,“较好”的占12.5%,“一般”的占37.5%,“较差”的占31.2%,“差”的占18.8%。
3、功能区声环境
2016年,雅安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56点次,其中昼、夜间各28点次。其中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23点次,达标率为82.1%,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夜间达标14点次,达标率为50%,同比下降32.1个百分点。
1类区昼间达标6点次,达标率为75%,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夜间达标4点次,达标率为50%,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
2类区昼间达标5点次,达标率为62.5%,同比下降37.5个百分点;夜间达标3点次,达标率为37.5%,同比下降62.5个百分点。
3类区昼间达标4点次,达标率为100%,同比无变化;夜间达标3点次,达标率为7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
4a类区昼间达标8点次,达标率为100%,同比无变化;夜间达标4点次,达标率为50%,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
9.2.1水体环境及饮用水源水质
加强水污染排放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严控水污染源头;全面清理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布设,避免出现漏布的情况;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减少农村面源水污染。
9.2.2环境空气
严控城市区域内各种施工工地场地扬尘、规范施工、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严控重型货车城区通行,所有货车全部经北外环绕行;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留死角空地;更加重视城市环卫工作,加大清扫频率和质量。
9.2.3声环境
加强对夜间施工的审核和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和治理;建议交管部门强化对夜间城市通行大货车的管理。
9.2.4土壤环境
建议市级部门列支专门经费,开展土壤特别是涉重企业周边土壤的专项监测与评估;二是加强涉重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