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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立法权限,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配合实施“大水调”。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下达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县(区)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审核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三峡外迁移民后续工作。负责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 冯贵强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姓名:张毅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抗旱及其他有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水利反恐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科、财务科。
姓名:何少建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劳动、老干、关工委、统战、群团、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文秘、后勤、保密、网信、精神文明和文明城市创建、对外宣传、新闻发言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水系绿化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水保科、雅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姓名:杜宇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水利、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水美新村建设、乡村振兴有关水利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执法、水利扫黑除恶、森林防灭火有关水利工作。分管农村水利科、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雅安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姓名:郑晖
职务: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分工:负责信访维稳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分管信访和移民综合协调科、移民安置科、移民后期扶持科、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中心。
姓名:何柳
职务: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工:负责水利规划计划、招商引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科、雅安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技术中心。
姓名:王宇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分管河湖管理保护科(雅安市河长制办公室)、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市水利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杨蕊)。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政务值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指导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负责人:张罗佳)。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审查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提出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监督水利投资计划实施,指导水利投融资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标准化管理。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定额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全市骨干水网及重要节点工程、区域控制工程的运行调度。指导大型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大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的运行管理、划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监督及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三)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刘尚委)。承担水利、移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水利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和移民普法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便民化等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水资源科(雅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人:史鹏莉)。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权制度建设。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指导城市水务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河湖管理保护科 (负责人:金璞)。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滩涂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
(六)水土保持科(负责人:陈强)。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监测,组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七)农村水利科 (负责人:薛敏)。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全市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中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指导中小型水库、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库、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大型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跨县(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水美乡村建设。
(八)信访和移民综合协调科(负责人:杜伟明)。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和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综合协调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配合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负责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审核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项目重大设计变更,负责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移民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
(九)移民安置科(负责人:杜伟明)。审核下达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督促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组织签订市管项目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阶段性验收专题报告审查。会同项目法人开展市管项目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十)移民后期扶持科(负责人:孙东刚)。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动态管理。拟订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预案。指导编制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管理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库,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绩效评价。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开展三峡后续帮扶工作。
(十一)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人:胡杨武)。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应急预案、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配合实施“大水调”,统筹开展防洪抗旱、城乡生活及产业供水、农业灌溉用水、电力供水、生态供水、航运等多目标调度。组织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财务科 (负责人:吴洁)。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及监督考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水利、移民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市本级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
(十三)人事科 (负责人:柳明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水利行业涉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承担机关并指导系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