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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0:02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日,按照《四川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完成9233家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新费率从2025年1月起执行。其中,费率下浮5963家,上浮579家,维持2691家。
当前,我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与浮动费率之和。基准费率按照行业风险类别不同由低到高分为一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浮动费率为基准费率乘以浮动比例,根据用人单位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纳情况、支缴率、全省平均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发生情况、健康企业建设等因素确定。目前,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将2025年度浮动费率推送给税务部门,工伤费率发生变化且1-4月已缴费单位可相应开展保费补差或退抵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