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缴存公积金 成都买房也可用

2012-06-26 09:44 来源:雅安日报

  雅安日报讯 近日,市民王刚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22226,称自己是成都人,在雅安上班,“五险一金”都在雅安购买,准备在成都购置房产,不知道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在成都贷款买房。

  记者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获悉,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川建发[2007]108号)第十一条规定:“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公积金缴存人。针对公积金缴存在雅安,而购房地在成都的情况,如果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所购楼盘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楼盘支持,市民只需提供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到成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习记者 李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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