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编码药品将有“身份证”

2009-06-26 10:20 来源:雅安日报

    雅安日报讯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药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管理,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药品编码管理的通知》,将对所有批准上市的药品实施国家药品编码管理。消费者在购药后可根据包装上的编码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药品编码是杜绝假药流通市场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利于药监部门对药品进行动态监控,随时追溯,引导每种药品的合理使用,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站、手机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在输入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等关键信息后,即可在查询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等的相关信息,验证自己买到的药品是否安全,如果发现问题可以与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药品编码管理的规定刚刚实施,市民要想在市场上可以买到带“身份证”的药,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市民发现假药或者药品有质量问题,可以拨打市药监局的执法电话进行举报和投诉。
实习记者 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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