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我市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以下支持政策:
一、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的支持
一是近两年市政府出台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安市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办法》《雅安市科技改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二是近两年市科技局出台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雅安市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办法》《雅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雅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雅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雅安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雅安市进一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等,支持雅安科技创新发展。具体文件部分可在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雅安市科学技术局官网上查阅。
二、在科技项目和科技创新后补助方面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围绕我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优质民营企业。
申报条件:
①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的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如成果所有人为多人的,须附成果转让协议。
②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③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④转化成果时限要求具体见申报指南。
⑤转化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所需申领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akjj.tccxfw.com/)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资源配置科 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223138
(二)应用基础研究与开发项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科技项目资金,用于推动实施一批“1+4”现代工业体系、“5+3”现代农业体系以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中医药产业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中涉及的关键应用技术创新项目。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
政策支持范围:在雅安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
申报条件:①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②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③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有指南明确规定的,依照指南具体要求),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和上月末银行对账单)以及自筹资金承诺书。
所需申领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akjj.tccxfw.com/)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资源配置科 科技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5-2223138、2361448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科技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重点及培育项目,科学小发明、小创造项目,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工作经费支持项目,软科学项目六类,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
政策支持范围: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实验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条件:单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工作经费支持项目,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管理期内须每年全职在雅工作6个月以上。
①科技创新人才。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
②科技创业人才。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管理期内实现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利润达30万人民币以上;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省级以上技术标准)。
③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题研究,完成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
所需申领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智慧人才云平台”(网址:http://yarc.gov.cn/Rencai/)在线填报申报书。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形式审查后,转有关部门办理。其中,工作经费支持项目由市科技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后拨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苗子工程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由申报主体报送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批立项,科学小发明、小创造项目由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拨付。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科室:资源配置科
联系电话:0835-2223138
(四)市校合作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市校合作项目资金,逐步完善雅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基地建设,深度推进市校融合发展。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的若干意见》
政策支持范围:雅安市企事业单位和四川农业大学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①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②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③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有指南明确规定的,依照指南具体要求),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和上月末银行对账单)以及自筹资金承诺书。
④不支持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
⑤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环保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所需申领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akjj.tccxfw.com/)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科 资源配置科
联系电话:0835-2223138、2222295
(五)科技创新券。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注册在我市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创新券每年申请及兑现 1 次,资助比例不超过单项服务合同总金额的30%,单个企业申领额度上限为 10 万元。
政策依据:《雅安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雅科资〔2021〕1号)
政策支持范围:(一)研究开发、科技转移服务方面。研发设计服务、委托研发服务、基础应用研究与实验发展服务、科研设施使用服务(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与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以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租赁共享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试和技术熟化集成服务等。
(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方面。检验检测分析服务(检验、检测、标准、计量等检测服务,产品配方改进、工艺分析、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检测服务)、技术类资质认证服务(各类产品/新技术认证及认证测试)等。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法定检测以及执法检查、商业验货等相关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申请及兑现范围。
(三)科技咨询服务方面。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为科技研发活动提供可行性研究、专业性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科技文献检索等。
(四)其他服务方面。其他与科技创新活动有关的科技创新服务。
申报条件: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按规定缴纳社保,且上一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和严重环境违法事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要求。申请及兑现创新券的企业与合作的服务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所需申领材料:《雅安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审批表》及相关附件
具体办理流程:雅安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通知,企业根据创新券资助范围及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雅安市科学技术局提交《雅安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审批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市科学技术局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拨付相应款项。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资源配置科
联系电话:0835-2223138
(六)雅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本地企业创新能力。
政策依据:《雅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雅科技发〔2022〕17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优质企业。
申报条件:
①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四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
②核算周期内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并且核算周期内次年度比首年度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量(以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不低于50万元。没有连续两年报送完整年度数据的企业不属于补助范围。
③在核算周期内,省级和市级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企业只能享受其一。
所需申领材料:补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an.kjfw.vip/)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361500
(七)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分别给予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再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①申报年的上一年度首次认定或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补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an.kjfw.vip/)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361500
(八)瞪羚企业奖补。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瞪羚企业。
申报条件:
①申报年的上一年度认定为瞪羚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补助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an.kjfw.vip/)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361500
(九)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补。对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雅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雅科高〔2022〕1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①申报年的上一年度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
所需申领材料:补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an.kjfw.vip/)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361500
(十)众创空间奖补。对新认定市级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雅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雅科高〔2022〕3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市级众创空间。
申报条件:
①申报年的上一年度新组建的市级众创空间。
所需申领材料:补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an.kjfw.vip/)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361500
(十一)孵化器奖补。对新认定市级富裕阿奇给予1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雅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试行)》(雅科高〔2022〕4号)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是在雅安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①申报年的上一年度新组建的市级孵化器。
所需申领材料:补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申报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an.kjfw.vip/)在线填报。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35-23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