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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16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7-09-22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副产品及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3)指导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区县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之年,雅安市供销合作社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为统领,围绕深化综合改革的主攻方向,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在深化改革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全市供销系统的努力,取得了以下成绩。

1.创新机制,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8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后,我社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代拟了我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14日,市委、市政府以雅委发﹝2016﹞25号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其含金量很高,一是市财政依据文件专列预算了2017年综合改革资金100万元;二是社属企业收益全额用于供销社为农服务,有利于供销事业发展壮大;三是整合全市优质社有资产,积极吸收县级社有企业、基层社加入,组建市供销集团;整合系统内农资经营企业、庄稼医院等为农服务资源,打造供销农资企业旗舰。

我社承担的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安排的“发展为农服务行业协会”“以土地托管为重点,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推进城市供销社改革,发展消费合作社”三项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试点。截至目前,三项试点工作均已制定完成试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当中。其中“发展为农服务行业协会”试点充分利用市供销社现有3个协会,主动申请、承担市政府安排的工作。2016年已组织参加“广州茶博会”、“西安农博会;“以土地托管为重点,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中心”任务,已对名山区车岭镇5561亩水稻进行了托管服务,并落实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项目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17年6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紧抓业务,力促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

切实抓好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主营业务的配送、经营、服务工作,继2015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并在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特等奖后,2016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其中2016年经营服务总额全年预计达到80亿元,较2015年增长9.5%;商品销售总额预计达38亿元,较2015年增长18.8%;市场交易额预计达13亿元,较2015年增长1%;实现利润预计达1.9亿元,较2015年增长1%。

(1)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全市供销社系统依托系统内农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保姆式”、“菜单式”土地托管服务,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万多亩。目前名山区社已成功申报总社农业综合开发的土地托管项目,项目总投资880万元,托管面积5561.97亩。汉源县社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试点开展50亩果树半托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修枝、整形、拉条、冬管、防病和施肥等环节,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吸引周边众多果农自动加入土地托管。

(2)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全市供销社体系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整合供销社系统资源,依托“互联网+供销社”模式,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现建有“熊猫公社”、“阳光汉源”、“土特宝”、“四海乡亲”等多个区域电子商务平台。截至目前,4个电子商务平台和19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上线交易农产品300余种,全系统2016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预计达1.12亿元。雅安市富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与农药企业诺普信公司合作建立1个“田田圈”农资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在名山区乡镇建立了17个农资电子商务站,在重点村建立了22个农资电子商务服务点。

(3)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2016年新发展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34个,指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个,新吸纳农户3026户。全系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213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个,入社112175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6.98亿元。全系统已有5家专业合作社获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30家专业合作社获得省级专业社示范社称号,拥有合作社注册商标38个,无公害认证38个,绿色认证37个,有机认证79个。

(4)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16年,汉源县供销社作为四川省唯一一个县级社入选2015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县级社,并排名48位。全系统全年恢复重建基层社16个,全市138个乡镇已恢复重建基层社122个,覆盖率达88%;发展各类经营网点4322个,乡镇、村覆盖率达100%;规范发展庄稼医院792个;新建和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1029个;建成农资和烟花爆竹配送中心41个。同时大力发展农资放心店、农村超市、连锁店,与乡村基层组织、企业、经纪人联合共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了覆盖面广、供应及时、配送体系完整的流通网络。

(5)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2016年,全市供销体系争取上级项目资金956万元。其中,荥经县供销社参股企业雅安市一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申报一民农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获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06万元;名山区供销社成功申报基层供销社示范建设项目,获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名山区土地托管为农服务中心已正式动工,项目总投资8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预计2017年6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石棉县供销社“八月瓜”生产加工设施建设项目,成功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天全县供销社与雅安农耕时代公司合作的《茶叶产业服务能力提升和加工类新建项目》列入2017年度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80万元。我社积极与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对接在雅建设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现该项目已正式签约,项目预计总投资10亿元,占地300亩,项目建成后,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全市居民生活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

(6)行业协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茶业协会和藏茶协会在全国茶业行业的优势地位,服务雅茶产业发展,推动“蒙顶山茶”和“雅安藏茶”做大做强,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牵头组织第七届蒙顶山杯斗茶大赛、第二届雅安藏茶品鉴会,协办首届中国藏茶文化周等茶界盛会;借“川货全国行·北京站”活动和“2016北京国际茶业展”举行的机遇,在北京展览馆成功举行了“蒙顶山茶·雅安藏茶推介会”;组织茶企赴成都、广州、西安、北京等地参加国际茶业博览会;2016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蒙顶山茶荣获“最具资源力品牌”称号,其品牌价值为23.68亿元,位居第11位,比2015年提升6位;雅安藏茶品牌价值为12.81亿元,位居第47位。同时,在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组织指导下,全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抱团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集中订货,统一配送的模式,实现全市烟花爆竹经销“一盘棋”。

3.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社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和评估检查“回头看”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联系贫困村的帮扶工作,党委委员、副主任李鸿严格执行“第一书记驻村制”。今年以来,社领导多次带队深入联系贫困村,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在芦溪村大力发展肉兔养殖和蔬菜种植,出资15万元帮助贫困户建设肉兔养殖场,引导村民组建肉兔养殖专合社和蔬菜专合社,解决肉兔和蔬菜销售,实现扶贫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4.社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

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监管工作体系,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制度,完善纪检监督、审计监督机制,强化风险管控,维护社有权益。加强对社有资产长期投资的监管和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控股参股、兼并重组、连锁加盟等方式,推进社有企业创新联合合作,进一步盘活剩余资产,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成立雅乐饭店公开招拍经营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雅乐饭店公开招租工作;成立下属改制企业雅安地区罐头厂(土产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妥善处理破产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二、部门概况

市供销社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供销社本年收入合计48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64万元,占100%。(饼状图)

2016年市供销社本年支出合计48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63万元,占50.31%;项目支出239.65万元,占49.6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供销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5.3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5.74万元,下降32.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6.1万元,下降32.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1万元,占13.67%;医疗卫生支出20.16万元,占4.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7.76万元,占78.33%;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占3.06%;其他支出3.68万元,占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2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68万元,完成预算5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茶事活动经费3.0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9万元、津贴补贴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万元、抚恤金32.31万元、生活补助10.52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14.77万元。

公用经费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6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1.71万元、培训费2.55万元、公务接待费2.31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47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4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22.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市供销社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60人,共计支出2.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社机关履行供销社深化改革、区县供销社汇报工作、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以及其他省市供销系统的对口接待等职能所需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供销社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万元,比2015年增加4.48万元,增长16.9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239.6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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